海口一司机未礼让行人被砸矿泉水 恼怒之下 撞伤行人获刑

黄某川驾驶未礼让行人与之发生口角,被行人砸矿泉水,竟恼怒开车撞向行人。近日,海口美兰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黄某川有期徒刑9个月。

2018年9月9日凌晨,黄某川驾车行至海口市南宝路与椰林路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时未礼让行人,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李某、邢某等人差点相撞,双方因此发生口角。之后,黄某川向后倒车准备驶离现场,邢某拿1瓶矿泉水砸向车前挡风玻璃,被激怒的黄某川遂向前加速开车撞向邢某等人,邢某被撞倒在地昏迷不醒,李某、黄某亦被撞伤。黄某川第二次开车撞向李某等人时,李某等人躲开,双方对峙几分钟后,黄某川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邢某构成轻伤二级。

2018年9月9日,民警扣到黄某川车辆。当天下午,黄某川到公安机关投案。黄某川的家属赔偿被害人邢某等人的损失共计27.8万元,被害人邢某对黄某川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川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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