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朱展恒
被执行人朱展恒因未履行生效裁判履行的义务,被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户籍所在地为番禺区南村镇东源大街。
申请执行人北京拉卡拉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朱展恒小额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0104民初1097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按照上述判决,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清偿本金22841.58元及分期手续费、罚息、滞纳金。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27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判决中的义务。
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朱展恒
性别:男
身份证号:4401811986****4516
户籍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东源大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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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梁法官
电 话:020-83009547
传 真:020-83009500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1号越秀法院执行局
邮 编:5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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