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委原常委4年多公款購買1470瓶白酒 退休前全喝光

原標題: 嘉興市委原常委4年多公款購買1470瓶白酒,退休前全喝光

“因為自己喜歡喝國窖白酒,2013年初至2017年8月,他多次違規要求下屬用公款購買高檔酒水共計1470瓶,以宴請客商為名,毫無顧忌地超標準接待。”

10月30日,《中國紀檢監察報》披露了浙江嘉興市委原常委、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何炳榮嚴重違紀違法案,文中提到了上述的數字。報道稱,據瞭解,這種酒市場價最高時要1700元一瓶。至2017年9月何炳榮退休,所有酒水已全部喝光。

而為滿足自己喝完酒後喜歡唱唱歌的愛好,在黨的十八大後,何炳榮還以招商引資工作需要為由,不僅對原來經開區已設立的KTV包廂未加整改,又在下屬辦公樓內增設了一處KTV包廂。而這些個人娛樂產生的費用,全部由經開區承擔。

澎湃新聞注意到,何炳榮曾任嘉善縣委書記等職,2010年開始擔任嘉興市委常委、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後於2017年9月退休,2018年11月被通報接受審查調查。

在其“雙開”通報中,浙江省紀委監委指出,經查,何炳榮違反政治紀律,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串供,參加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公款吃喝,違規參加公款支付的娛樂活動,收受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利,搞權色交易等;違反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涉嫌受賄和濫用職權犯罪。

何炳榮後來在個人懺悔錄中表示,黨的十八大以後,中央八項規定出臺,省委也出了細則。作為一名副廳級領導幹部,必須帶頭執行、率先垂範。但是,他不僅在行動上繼續我行我素,明目張膽地不收手、不收斂,毫無顧忌地超標準接待,還妄加評議,對開發區幹部群眾影響很大,嚴重影響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執行。

其後的2019年10月12日,浙江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何炳榮受賄、濫用職權案,對被告人何炳榮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對何炳榮犯罪所得贓款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1998年至2017年,被告人何炳榮利用擔任桐鄉市副市長、嘉興市委常委、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接、工程推進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655萬餘元。

類似何炳榮4年多公款購買1470瓶高檔酒水的問題,此前各地已曝出不少案例。

2017年9月,中央紀委對五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公開曝光,其中一例是,2013年至2016年8月,江蘇省鹽城市亭湖區政府接待辦購買高檔酒水2007瓶120萬元,其中大部分由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在接待中使用。此外,接待辦還按歷任常務副區長戴道、祁新桐要求,連續3年春節給區人大、區政協贈送高檔白酒作慰問品。

之後,亭湖區委書記李東成和祁新桐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區長張宏春和戴道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兩任區委常委、紀委書記因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處理。接待辦主任楊桂軍還多次私自安排接待並報支6051元,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並追繳相關費用。

2018年年初,《中國紀檢監察報》又揭露了一名“每天兩瓶白酒一條煙”的鄉黨委書記。報道稱,審查人員介紹,遼寧省康平縣柳樹屯蒙古族滿族鄉楊宇新套取的扶貧資金部分用於個人揮霍。他幾乎逢酒必喝,逢場必至,平均每天消費香菸1.2條、白酒2瓶,當地群眾送他外號‘楊二蒙子’。從2014年10月就任鄉黨委書記之後,僅吃喝宴請接待費用就高達42.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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