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著“投資”幌子騙了近5000人2100多萬!7人組織傳銷被判刑

打著“投資”幌子騙了近5000人2100多萬!7人組織傳銷被判刑

以“投資”為名,用高額回報為誘餌,引誘會員發展下線以騙取財物。近日,未央區法院審結了一起利用網絡設計騙局、誘惑4994名群眾參與傳銷的案件,被告趙某等7人均獲刑。2016年,被告人趙某註冊成立西安某物聯網有限公司,經營範圍為電子產品、物聯網信息服務等,並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經理,被告人白某擔任公司監事。然而該公司成立後,因各種原因始終未能正常經營。2017年初,被告人趙某瞭解到“三動力”傳銷模式,認為有利可圖,與被告人白某、王某、韓某等人商議後,按照該模式在互聯網搭建了“西安某物聯網集團積分平臺”。他們打著“投資”的旗號,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通過會員推薦會員、組織群眾來公司參觀聽課、在各地舉行“宣講會”等方式吸收資金髮展下線。該傳銷組織要求投資者在其積分平臺註冊成為會員,每當新會員賬戶被激活,其推薦人和上線會員就會得到相應獎勵,只有不斷髮展下線才會獲得利潤,所有會員按照推介關係形成層級,最終在結構上呈金字塔式排列。截至2018年2月,該傳銷組織共收取會員資金2168萬餘元,涉及不同會員主體4994人,最高層級達26級。未央區法院經審理認為,7名被告人通過西安某物聯網有限公司,以“投資”為名,要求參加者支付一定費用以獲得加入會員的資格,並按照金字塔結構組織發展層級,以直接和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用高額回報為誘餌,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下線以騙取財物,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且系情節嚴重。最終,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被告人趙某等7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年3個月至1年6個月不等的刑罰,對其中2名從犯判處緩刑,並對7名被告人分別判處5萬元至1萬元不等的罰金。

西安報業全媒體記者劉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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