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新區大隊關於新增違法停車電子警察抓拍設備的公告

11月9日起,新區12個路口及其相鄰路段,利用道路監控設備對機動車違法停車行為進行非現場抓拍,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在禁止長時間停車的路段做到即停即走、入位停車,共同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

一、啟用時間:2019年11月9日起正式施行。

二、電子抓拍設備安裝地點:

共12處:軒轅大道與子長路路口; 人民路與中環大道(東)路口; 東方紅大道與中環大道(東)路口; 長征南路與沈括路路口; 金明大街與沈括路路口; 膚施大道與沈括路路口; 膚施大道與範公路路口; 嘉興大街與公學北路路口; 嘉興大街與韶山街路口;軒轅大道與韶山街路口; 金明大街與德勝北路路口;金明大街與長征南路路口。

三、違停抓拍範圍:

1、安裝電子警察抓拍設備的路口與相鄰路口之間的區域,包括機動車道兩側停車位以外的區域、非機動車道、人行道;

2、自動抓拍均在禁停設定區域內全天24小時進行;

3、機動車在禁止停車路段違法停車超過180秒的;

四、違法行為處罰規定:

被抓拍車輛將按“違反禁令標誌”違法行為進行處罰,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八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予以罰款二百元,記三分。

特此公告。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新區大隊

2019年10月30日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新區大隊關於新增違法停車電子警察抓拍設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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