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小伙伴们请注意!
郑州又征地啦!
征地面积达到10公顷,
快来看看具体位置在哪~
近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落实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称,今年7月30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郑州机场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函》函告国务院已批准郑州市征收集体土地74.1548公顷,其中郑州市本级10.3894公顷。
征收土地位置
1. 管城回族区南曹乡南曹村、野曹村、尚庄村、七里河村、姚庄村、郎庄村。
2. 郑州经开区潮河办事处曹古寺村、耿庄村。
3. 郑州经开区明湖办事处西杨社区、岔河社区、毛庄社区。
被征收土地涉及村及面积
1. 管城回族区南曹乡:南曹村0.4991公顷、野曹村0.0810公顷、尚 庄 村 0.02
64 公 顷、七 里 河 村 0.8827 公 顷、姚 庄 村0.0051公顷、郎庄村0.5615公顷。2. 郑州经开区潮河办事处:曹古寺村1.4445公顷、耿庄村1.6519公顷。
3. 郑州经开区明湖办事处:西杨社区0.6358公顷、岔河社区0.7216公顷、毛庄社区3.8798公顷。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征地补偿登记办理
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需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各所在区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至 2019年11月6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征收土地范围内新增加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注: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进行征地补偿登记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图源:摄图网 ID:500470636)
温馨提示:
符合条件的小伙伴们
别忘记在规定时间内
到各所在区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来源:映象网综合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郑州本地宝等
总监制|刘克军 总编审|郑北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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