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警方向网络电信诈骗被害人返还被骗资金58万元!


晋城警方向网络电信诈骗被害人返还被骗资金58万元!


晋城警方向网络电信诈骗被害人返还被骗资金58万元!

10月28日,晋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全市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犯罪”新闻发布会。

晋城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对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进行了发布,对成功止付冻结的被骗资金58万余元集中向被害人返还。

晋城警方向网络电信诈骗被害人返还被骗资金58万元!

晋城警方向网络电信诈骗被害人返还被骗资金58万元!

2018年以来,为有效防范、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晋城警方多措并举、重拳出击,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和开展防范宣传活动,打击了一批网络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为人民群众挽回大量经济损失。

今年6月,晋城警方根据省公安厅部署,成立市、县两级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犯罪专业队,以应对网络电信诈骗新型犯罪。同时,将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工作前移,依托省公安厅建设的打击网络电信诈骗工作平台,积极开展电话劝阻工作,提醒接到诈骗电话的群众提高防范意识,从源头上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今年以来,晋城警方共破获网络电信诈骗犯罪案件130余起,抓获嫌疑人107名,止付、冻结账户1748个,合计金额2748.3万元。

晋城警方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防范网络电信诈骗要做到“三不要”,一是不要轻信,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短信,不相信诈骗分子的花言巧语;二是不要透露,不向对方透露个人、家庭身份信息,如有疑问,可向公安机关求助咨询或向亲朋好友核实情况;三是不要转账,绝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万一被骗要做到“两要”,一要立即报警,办案民警会争分夺秒与犯罪嫌疑人“赛跑”,进行止付、查询、冻结等措施,尽最大可能为被害人挽回损失,报警越及时,挽回损失的几率越大;二要保存证据,包括ATM机转账凭条,网银等转账记录截图、与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话记录截图,聊天记录截图等,提供线索越全面,案件侦破的几率也越大。

晋城警方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一

6月14日,晋城市公安局打击网络电信诈骗工作专班根据相关线索,在晋城市区抓获郭某美(女,26岁)、程某(男,31岁)、王某(男,28岁)3名犯罪嫌疑人,当场缴获电脑、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

经查,2018年1月以来,该犯罪团伙通过 QQ 群、微信群发布虚假兼职刷单广告,骗取受害人缴纳会费。案件涉及4000余名受害人,涉案金额40余万元。

案例二

2019年7月25日,晋城市公安局打击网络电信诈骗工作专班通过大量工作,赴四川省成都市,在当地某小区抓获刘某江(男,21岁)、江某爱(男,21岁)、包某丽(女,18岁)、郭某(女,18岁)4名犯罪嫌疑人,当场缴获电脑、手机、银行卡、电话卡等作案工具。

经查,今年3月以来,该犯罪团伙在河北省行唐县、四川省成都市等地,通过QQ群、微信群发布虚假网络兼职信息,骗取受害人缴纳会费。案件涉及20000余名受害人,涉案金额400余万元。

案例三

2019年10月14日,晋城市公安局打击网络电信诈骗工作专班赴湖北省利川市团堡镇,将涉嫌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冉某武(男,21岁)抓获,当场缴获电脑、手机、银行卡、电话卡等作案工具。

经查,今年4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冉某武通过朋友介绍加入电信诈骗团伙,使用QQ软件,诱骗被害人扫描发送的支付宝花呗二维码,致使被害人资金被转移,累计作案20余起,涉案金额10万余元。

案例四

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被害人杨某被网友诱导投资,被诈骗3万余元。

经缜密侦查,晋城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詹某港、詹某浩、邱某原、邱某伟四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四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同时带破外地案件30余起。

经查: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詹某港伙同詹某浩为诈骗团伙套现取款,并介绍犯罪嫌疑人邱某原、邱某伟入伙。詹某港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在明知他人实施网络电信诈骗犯罪情况下,仍利用银行卡和pos机专门用于帮助诈骗团伙套现、取款。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该犯罪团伙先后帮助诈骗团伙提现700余万元。

案例五

2019年5月至8月,被害人张某被微信网友以购买彩票、给家人看病、购买机票等理由诈骗3万余元。经研判,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吴某荣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民警赴四川省成都市将犯罪嫌疑人吴某荣抓获,并将被骗资金31560元成功追回。

经查:2019年初,犯罪嫌疑人吴某荣在网络游戏中,以女性身份结识被害人张某,并加为微信好友。2019年4月至8月期间,吴某荣编造年轻女性身份,以家人生病住院、购买机票、过生日等理由,分多次骗取被害人张某31560元。

案例六

2019年8月21日,沁水警方破获一起商某被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破获系列电信诈骗案件20余起,涉案金额40余万元。

今年6月17日,沁水端氏镇居民商某接到“好闺蜜”高某的QQ求救,称到日本旅游,电话和银行转账受到限制,急需预订回国机票。被害人商某向“好闺蜜”高某转账38800元后,才发现被骗。

案件发生后,沁水警方高度重视,经过专案组民警分析,这是典型的冒充好友的QQ诈骗,并锁定作案地为广东省惠州市。经过大量工作,8月9日,民警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生、黄某昌、黄某、黄某杰等五人。并顺线追踪于8月21日,在东莞市将黄某朋、黄某锋、黄某三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当场扣押大量笔记本电脑、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

经查,此犯罪团伙组织分工明确,分别由操盘手(实施诈骗)、水房(转账)、车手(取款人)组成,在作案前通过网络购买QQ号码、取款银行卡、作案手机、笔记本和VPN账号等工具。操盘手通过各种网站、微博等社交平台,专门搜索出国旅游的人员发布的朋友圈、QQ好友动态、微博等,并在点赞、回复的人中确定被骗对象。操盘手先将发布的照片下载,并设为事先购买到的QQ号码的头像,开始添加被骗对象,被骗对象看到头像一般都会相信,然后骗子就会以在国外旅游,手机通话和银行转账受到限制,让被骗对象帮忙订机票为由来诈骗被害人。期间,为了进一步骗得被害人信任,还会向被害人索要银行账户,谎称先给被害人转账,回国后资金就会到账,并发送转账截图。然后一步一步指挥被骗人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这时水房再通过自动取款机将资金通过网银转到另外的银行卡,并通知车手用提前拿到的银行卡进行取款,取款后立即将银行卡销毁。然后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进行分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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