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支持政策:引导生猪养殖场户调整产能,率先实现“运猪”向“运肉”转变

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29日,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全省将稳定生猪生产、优化产业布局、严格疫病防控、规范市场流通。到2022年,养殖规模化率达到58%左右,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到2025年,养殖规模化率达到65%以上,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山东将引导养殖场户及时调整产能,努力避免价格波动伤农伤民。将中小养猪场户纳入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建立以大型规模场、种猪场为引领,适度规模场为主体,家庭牧场为补充的生猪标准化生产格局,切实增强综合生产能力。

鼓励引导屠宰加工企业就地就近发展养殖基地,支持规模养猪企业就地就近发展屠宰加工。提升临沂、潍坊、烟台等市生猪传统主产区标准化养殖水平,尽快恢复产能;引导东营、聊城、滨州、菏泽等发展潜力较大的市,加快推进产加销融合发展。

加强生猪产销衔接,主动对接生猪主销省份,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建设冷鲜肉流通和配送体系,鼓励屠宰企业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冷链物流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

规范市场流通,率先实现由“运猪”向“运肉”转变。落实仔猪及冷鲜猪肉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冻猪肉储备,完善储备调控机制,确保重要时间节点稳定供应。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各种违法行为。

还将落实扑杀、保险、贴息、担保、种猪场补贴等政策,加大生猪生产扶持力度。强化生猪产业信贷支持,探索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推进保险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联动,扩大生猪价格保险试点。调整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对规模养殖设施设备应补尽补、敞开补贴。加快落实生猪养殖用地政策,取消附属设施用地15亩的面积上限,养殖用地占用耕地的不得收取土地复垦费用。加快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优化。鼓励生猪调出大县建设屠宰加工企业和洗消中心,在用地、资金、信贷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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