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為營,嚴防處分決定“打白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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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遼寧省遼陽市太子河區紀委監委對2013年以來紀律處分執行情況進行自檢自查,逐件甄別,件件過關。檢查以違紀違法人員的職務、級別、工資調整是否到位,處分決定材料是否及時歸入受處分人員組織人事檔案,處分期間和處分影響期內是否存在對受處分人員違規評先推優、晉級晉職、工資普調等為重點。(10月29日 中國紀檢監察報)

一個黨員幹部,違反了黨紀國法,就應該受到處分,就應該為自己的錯誤行為付出代價,如果,黨員幹部雖然受到了處分,可他的職務、級別、工資卻毫髮無損,這處分形同虛設,這就是我們常說的處分執行“打白條”。

“打白條”是一個漢語詞彙,最新版《現代漢語詞典》給出了兩個義項。一是開具非正式的收據等,二是收購時用單據代替應付的現款,日後再給予兌付。令人大跌眼鏡的是,有的單位竟然也給受到紀律處分的幹部“打白條”,毋庸置疑,這是對黨紀國法的褻瀆。

前不久,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紀委監委專項檢查組在準格爾旗檢查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情況時,發現陳某某2017年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處分和撤職處分,但原單位並未按照規定降低其工資待遇。檢查組指出存在的問題,並責令限期整改。

更有甚者,還能“帶薪坐牢”,將處分執行“打白條”演繹到了極致。近日,河北省保定市紀委監委檢查組發現一起案件的處分決定執行被打了“白條”:2008年5月31日至2011年5月30日,淶源縣國土局原局長高某被羈押及服刑期間還照常發工資。保定市紀委監委隨即下發了整改通知,追回違規發放的工資18.34萬元,並對相關責任人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一個被羈押及服刑期間還照常發工資,一個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處分和撤職處分的幹部,居然能夠“毫髮無損”地享受原工資待遇,公眾的表現只有驚訝和意外。現實中,落實工作存在打折扣、搞變通的現象,似乎並不會讓人意外,但是面對法院的判決、面對紀委監委的處分決定,相關部門竟然不執行不落實,玩起“打白條”的套路,笑話之餘,更讓人浮想聯翩,到底是判決、處分決定有瑕疵,還是涉事幹部能耐大,又或是所在單位在“吃空餉”?

毋庸置疑,處分被“打白條”就是將懲罰打了折扣,不但起不到應有的警示效果,反而會褻瀆黨紀國法的權威,因此,無論如何也不能再讓處分決定“打白條”現象重演。

為遏制處分決定“打白條”現象重演,太子河區明確,受處分人員及其所在單位需在《處分執行情況報告表》上履行簽字手續,區紀委監委同時將處分決定抄送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等相關部門,做到“送達、宣佈、執行、監督”到位,步步為營,讓處分決定“打白條”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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