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對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打白條”問題說“不”

“龍巖市環保局李某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判處刑罰,沒有及時移送,時隔近一年,才受到開除公職處分。”這是日前,福建省龍巖市紀委監委開展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情況邊查邊改的一幕。

加強日常監督執紀,使紀律始終成為帶電的高壓線,是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部署的重點工作之一。今年以來,福建省紀委監委把紀律和監督挺在前面,聚焦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打白條”問題,通過分級自查、全面排查、邊查邊改等“組合拳”,抓住突出問題深入整改,切實維護紀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據悉,自今年6月起,福建省紀委監委堅持問題導向,緊盯“先提拔再處分、先明處再暗用、先解聘再返聘、先撤職再‘升職’、雖判刑仍領薪”等“五類現象”,對全省市、縣和省直部門2013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間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情況進行全覆蓋監督檢查,逐件甄別、件件過關,堅決糾正處分決定執行“打白條”問題。截至8月底,全省共自查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案件20648件,發現“五類現象”5件,執行不到位問題9件,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全面摸底排查,既突出檢查重點,看是否有“五類現象”,又注重全面篩查,看紀律處分決定涉及的被處分人職務、職級、工資、有關待遇、年度考核影響、組織處理、違紀款物等處理事項是否執行到位,確保問題全起底。

“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紀律處分決定執行自查工作高度重視,層層落實責任,在查找突出問題、堅決糾正整改上狠下功夫。”省紀委監委審理室負責人介紹,在自查工作中,發現一縣級市交警大隊大隊長羅某存在先提拔再處分問題,第一時間組織調查,對該問題進行了核實,並責成作出整改,近期羅某被免去市交警大隊大隊長(正科級)職務,降為副大隊長(副科級)。省物價局原副主任科員林某2011年因嚴重違紀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2013年12月被開除黨籍,在此期間該局仍向其發放工資、獎金,目前該局已作出整改,取消林某退休待遇。駐省國資委紀檢組對自查發現的省石化集團公司3家權屬企業分別存在先撤職再升職、雖判刑仍領薪等問題開展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情況質量評查。目前,問題均已整改到位。

據悉,在此次自查工作中,福建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除了重點自查“五類現象”,還發現黨紀政務處分未配套、涉案款物處理未到位、對年度考核影響未按規定執行、辦理職務工資變更滯後等其他問題。針對問題突出的地方和單位,各級紀委監委通過抽查案件、集中評議、反饋通報等形式開展案件質量評查,及時糾正執行紀律處分決定中存在的偏差,並督促整改到位,確保事事有反饋、件件有著落。

在對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打白條”問題動真碰硬的同時,福建省紀委監委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進一步壓緊壓實處分決定執行主體責任,制定具體問題整改清單,明確整改目標、時間、責任單位和措施,同時,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強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上下聯動、內外銜接、左右協調的協作運行機制,堅決杜絕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打白條”問題。

省紀委監委審理室負責人介紹,下一步,還要將紀律處分決定執行工作納入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檢查、巡視巡察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實現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監督的常態化。

“紀律的生命在於執行,如果違紀者的紀律處分決定不執行、不落實,違紀人員就會產生僥倖心理,就不會對黨的紀律心存敬畏。要堅決糾正紀律處分決定執行‘作變通’‘打白條’問題,真正讓制度長牙、紀律帶電。”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劉學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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