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谷這張清單 專治黨紀政務處分執行“打白條”

“2019年1月,區紀委監委對馬昌營鎮黨委、大興莊鎮黨委兩個紀律處分執行不到位的單位下發了紀律檢查建議書,責令其限期改正。日前兩家單位已按我們的要求及時整改完畢。”

近日,北京市平谷區紀委監委審理室主任裴紀介紹,“去年6月7日至今,我們所有下達的處分決定都一併附上《處分決定執行事項清單》,每張清單根據案情不同,都充分體現個性化,對不按清單執行、‘打白條’的行為堅決制止。”

截至目前,平谷區紀委監委已向105名受處分的黨員幹部所在單位下達了《處分決定執行事項清單》。

針對公職人員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在執行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易發多發問題,平谷區紀委監委會同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採取拉網式檢查,對存在的問題發現一起糾正一起。

2017年,大興莊鎮土地規劃科原負責人劉月因涉嫌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調查,2018年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根據規定,劉月2017年度考核等次應為“不定等次”,同時不享受年終獎金、不能晉升級別工資檔次,但區紀委監委在核查時發現,劉月2017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年終一次性獎金正常發放。馬昌營鎮農業發展辦公室原主任張燕忠於2017年因違紀受到黨紀處分,其2017年度考核、獎金髮放等也存在類似情形。

只有處分執行不打折扣,真正落到實處,才能體現紀律的嚴肅性、權威性,才能讓更多的黨員幹部受到警醒。2018年年底,區紀委監委研究決定,今後所有《處分決定執行事項清單》必須將每個事項的執行精確到具體時間節點。清單雖然只有薄薄幾頁紙,但從送達、宣佈、歸檔,到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取消當年度評先資格、組織召開黨員大會宣佈等事項都被逐一列出。

在區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幹部張雪琪的辦公桌上,擺著厚厚一摞資料,其中一份《北京市黨紀和政務處分執行工作規程(試行)》的文件被她寫滿了筆記。2019年2月,張雪琪按照分工,向金海湖鎮紀委、馬昌營鎮紀委等6家單位送達了《黨紀處分決定書》,同時附上了《處分決定執行事項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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