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明辦:加強對農村婚介機構管理,加大懲處虐待父母行為

中央文明辦:加強對農村婚介機構管理,加大懲處虐待父母行為

10月29日上午,國新辦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關於進一步推進移風易俗建設文明鄉風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有關情況。

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一局局長張志勇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指導意見》從革除農村的陳規陋習、推進移風易俗著眼,很重要的一條就是要改變農村群眾一些根深蒂固的、比較落後的或者跟新時代不大相符的舊觀念。

張志勇稱,當前在進一步推進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中,一方面要始終堅持教育引導、宣傳示範,另一方面也針對這些不良的東西、不好的習俗,要出臺一些切實管用的比較過硬的辦法和新的舉措。通過這些舉措,進一步樹立和弘揚鄉村的新風正氣,遏制當前在農村一些地方不良風氣蔓延的勢頭。

他表示,《指導意見》從兩個方面提出了比較過硬的舉措:

一是對各級各有關部門的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確的要求。社會文明的進步,人的素質的提升,從某種程度上來講也是管出來的。這麼多年的實踐證明,面對農村陳規陋習,必須要旗幟鮮明地去反對,要進行大刀闊斧地改革,要出一些實實在在的招數和舉措來破解這些難題。

張志勇舉例稱,比如一些地方農村,媒人兩頭去欺騙,對男方說女方多好,對女方說男方多好,其實他是趁機漁利;也有一些女方家長要高額彩禮;還有我們倡導的是厚養薄葬,在一些地方恰恰相反;不孝敬老人的現象也時有發生。所以《指導意見》就明確要求,基層民政、婦聯等工作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婚介機構和農村“媒婆”的管理,基層司法執法部門要對鄉村社會利用婚喪嫁娶斂財等違法犯罪行為進行重點整治,對孝道式微這些不良現象要加強批評教育,對不贍養甚至虐待父母的行為要加大懲處力度。

二是要推動農村移風易俗工作方式方法的創新。提高農村社會的基礎服務條件,營造良好的環境和氛圍,要探索建立正面激勵機制,對於在推進文明鄉風建設特別是移風易俗工作方面作出表率的家庭、先進個人可以給予相應獎勵。要進一步總結和推廣一些地方開展的“鄉村道德銀行”、“文明積分”等獎勵模式,讓有德者有得。要創新青年婚介服務方式,充分發揮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作用,鼓勵村裡的婦聯主席成為農村的義務紅娘,為農村青年提供婚戀服務,宣傳引導農村青年抵制高額彩禮、奢華婚禮。同時要創新農村養老服務方式,推廣農村互助型養老,積極引入相關公益組織,不斷完善服務方式、內容等。要創新農村婚喪宴席舉辦方式,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農村宴席服務隊,明確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和服務承諾等,進一步防止大操大辦、浪費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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