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城管罚款可“优惠”找熟人减1300元

" 2100 元的罚款,有熟人的话可优惠到 800 元。"日前,有爆料人向江南都市报反映,在泰和县嘉禾大道、山谷路、下解放路上,城管执法人员长期以 "招牌审批费、占道费、城市垃圾处 理费、违规装修"等名义对新开店面进行处罚。记者展开调查,截至昨日发稿前,泰和县城 市管理局对此未作出正面回应。


泰和县城管罚款可“优惠”找熟人减1300元


(商户收到的罚款票据)

商户投诉 城管用个人微信收罚款 有熟人的话还可以优惠

10 月 18 日,吉安市泰和县市民张 先生(化名)向记者反映,他在嘉禾大道上新开了一家门店,县城管大队执法人员以 "城市垃圾处理费、招牌审批费"为由,上门收了 800 元罚款。 "城管上门收罚款时不带执法证, 用微信付款给微信昵称为‘蓝天’的工作人员后,他们数了 8 张 100 元的‘非税收入定额票据’我。"张先生提供的资料显示,这份票据盖有"泰和县城管大队罚款专用章,"印制年份是 2016 年。

张先生称,罚款竟然要交到个人微信上,这让他感觉很不放心。此外,罚款金额的计算标准也不明确。"广告牌 38 元 / 平方米,城市垃圾处理费每平方米几块钱,加起来是 2100 元,有熟人的话还有优惠,最后收了 800 元。"

张先生对此非常疑惑,其他 "有关系"的商户是不是还有更大的 "优惠"空间呢?

同样困惑的还有位于泰和县下解放路的商户陈女士。她告诉记者,泰和县老城区(澄江镇)长期以来就有 "收钱做招牌"的现象。2016 年陈女士交过一次钱。今年她开了家新店,需要装修做招牌,由于城管大队未能出示罚款依据,因而拒绝交罚款。 "他们对罚款依据的文件规定阐述 不清,多大的招牌需要审批、什么样的情况会受处罚⋯⋯没有一个人能解答我的疑问。"陈女士说,她特意上网搜索了相关文件,还跑过几趟城管局。 "城管大队大队长当着我的面打开文件,查看后发现我家的招牌根本不需要审批,最后我没有交这笔罚款。"陈女士说,她的新店招牌符合《吉安市城市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管大队执法人员口头对她下达处罚通知,不符合执法标准,也没有处罚依据,所以她有理由拒绝。


泰和县城管罚款可“优惠”找熟人减1300元


(泰和城管执法人员使用个人微信收取罚款的截图)

城管部门 关于罚款的依据和标准 "不清楚情况无法作答"

10 月 24 日,记者多次联系泰和县城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每条街道有专属负责人员,办公室不清楚具体情况。

在泰和县委宣传部的协调下,城管大队办公室彭姓工作人员回应:新开商铺有罚款标准,规定罚款金额不能超过 2000 元。

他将相关文件依据发至记者邮箱。邮件为两张截图,一张是手写的银行卡号,一张是条例的第十九条。内容为: 市、县(市、 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建设、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编制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征得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在城市设置的标志牌、标语牌、画廊、橱窗、牌匾、霓虹灯、 灯箱、公交亭等户外广告,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和城市容貌标准。

户外广告出现外形污损、图文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设置者应当及时修复、更换或者拆除。但该条款并未说明处罚标准。

经查询,该条例出自《吉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记者再次提出包括罚款依据、处罚标准等疑问,泰和县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回答称 "不清楚情况,无法作答。"

面对质疑 泰和县城管局无人回应 理由是 "创卫"行动繁忙

调查中记者接到商户反映,泰和县嘉禾大道、山谷路、下解放路一直存在 "新店开张要收费"现象,执法人员以 "招牌审批、城市垃圾处理费、占道费、 违规装修"等名义对新开店面进行罚款,标准不一,由执法人员个人收取。

记者从吉安市城市管理局法制科了解到,泰和县城管局是属地管理。市级管理部门表示,他们不清楚县级城管部门的处罚标准。截至记者发稿前,记者连续 4 天采访此事,并经泰和县委宣传部协调采访事宜,不过泰和县城市管理局以 "创卫"行动繁忙、全局出动无人能回应为由,迟迟未答复,泰和县相关部门也没有出面。

记者了解到,《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执收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部门监管的收缴分离制度。禁止执收单位当场收取现款,依照法律、 法规、规章、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规定可以当场收取的除外。 同时,该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缓收、减 收、免收政府非税收入。

商户们质疑,泰和县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收过程中,既不出示证件,又不明确收费依据,罚款可以"优惠,"款项还是转入个人微信号,这些款项如何监管以保证不流失呢?

记者手记

目前,我省正在着力推进"五型" 政府建设,整治"怕慢假庸散"顽疾。面对商户的疑问和记者的采访,泰和县城管局以"不知道"作为回应,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嫌疑,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还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

当前,泰和县正在创建文明城,更需要紧贴商户需求,大力建设重商、亲商、安商的营商环境,泰和县城管局如何能以"创建繁忙" 为由,做出与创建工作背道而驰的行为呢?

来源: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宋海琴、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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