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羊过界被打 诉前调解解纷

2019年3月的一天,何某在放羊过程中,因不明草场界线,误将羊群放进了敖某的草场中,双方因此发生争执,何某被殴打,造成其头、面部损伤,鼻骨骨折,入院治疗五天,产生医药费2800余元,后与敖某协商未果。何某将诉状及证据材料等邮寄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处敖某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11000余元。

立案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打电话与原被告进行沟通,了解到何某家在玉门,不太想走远路来立案,敖某对何某诉求基本认可,但其也常住在离县城较远的乡镇,双方面对面调解有困难。为此,在考虑双方实际情况下,立案法官决定先走诉前调解程序进行调解,如若诉前调解不成再让何某来起诉也不迟,这样当事人既不用花一分钱的诉讼费,也不会因为起诉而扩大交通等费用。

为妥善化解矛盾,立案法官助理积极通过电话和微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了解调解意向,明确调解内容。经多次联络和细致的讲道理、摆事实、举例子,释法明理,促使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敖某一次性支付何某医药费等共计6000元,并于调解后及时将赔偿金通过微信转帐,且通过法院转交于何某手中,收到良好调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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