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团伙主犯刑期至7年!陈明桥恶势力团伙案公开宣判

10月22日下午,陈明桥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一案在屯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这起在当地备受关注的涉恶团伙案发回重审后有了结果。

5被告人分别获刑,其中主犯陈明桥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7年。

追加团伙主犯刑期至7年!陈明桥恶势力团伙案公开宣判

公开宣判现场 记者张星摄

此前,省一中院二审认为,陈明桥等人被认定为恶势力的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屯昌检察院随即做出变更起诉,屯昌公安机关重新进行线索排查、证据收集。屯昌法院重新开庭审理后,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成立,作出上述判决。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起由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督导整改,屯昌公安局、屯昌法院和屯昌检察院联合督办重审的恶势力团伙案件,历经5个多月的补充侦查、抓捕、取证和公诉,追加了1名犯罪团伙成员,追加团伙主犯陈明桥聚众斗殴罪名。目前,屯昌警方正对该团伙案中其他涉案人员进行抓捕。

该案也是屯昌县公检法共同启动“三长会商”机制,加强会商协作,为打赢扫黑除恶战役贡献屯昌力量的一个缩影。当天,记者走进公检法相关部门,对该案进行深入采访。

聚众恶意打砸酒吧

移送起诉时未定“涉恶”

2018年2月11日22时许,被告人陈明桥、李开进、王和伟等人在屯昌县屯城镇夜莺酒吧喝酒。之后,陈明桥等人冲到酒吧内过道上,拿起酒瓶往酒吧内乱扔乱砸,导致夜莺酒吧里的DJ打碟机、光束灯、LED显示屏等均被打砸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2195元。

追加团伙主犯刑期至7年!陈明桥恶势力团伙案公开宣判

公开宣判现场 记者张星摄

据办案民警介绍,陈明桥等人的行为,系较典型的寻衅滋事犯罪,在短时间内聚集六七名社会闲杂人员聚集酒吧,狂妄地实施打砸后离开现场,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2018年7月5日,屯昌公安局以陈明桥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该屯昌检察院审查起诉。因公安机关未提供相关恶势力犯罪团伙认定书,屯昌检察院暂不认定其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于9月5日向屯昌法院提起公诉,并于10月24日开庭审理。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针对案件情况,公诉机关指控,自2013年以来,被告人陈明桥等人盘踞在屯城镇一带,为非作歹,早期依附于郭斌涉黑犯罪团伙,为了获取社会威慑力,多次参与郭斌团伙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由于郭斌团伙被打击处理后,被告人陈明桥逐渐冒头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当地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追加团伙主犯刑期至7年!陈明桥恶势力团伙案公开宣判

公开宣判现场 记者张星摄

2018年10月8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陈明桥团伙为恶势力犯罪团伙。为此,屯昌检察院建议延期审理,退回补充侦查,同年11月27日屯昌法院恢复庭审,于2018年12月12日第二次开庭审理。

在此次庭审中,屯昌检察院向屯昌法院举证恶势力犯罪团伙认定书。屯昌法院于12月19日做出一审判决,认定陈明桥等人为恶势力团伙,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5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被告人陈明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19年1月3日,被告人陈明桥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同年2月27日做出裁定,撤销屯昌法院对该案的刑事判决书,发回重新审判。

公检法会商加强协作

案件重新审查补充证据

根据上级法院指导意见,屯昌法院于2019年4月12日立案后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屯昌检察院于4月22日做出变更起诉,追加李开进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并于4月28日向屯昌法院提交变更起诉决定书。屯昌法院于5月5日第三次开庭审理,屯昌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追加团伙主犯刑期至7年!陈明桥恶势力团伙案公开宣判

公开宣判现场 记者张星摄

在此期间,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向我省反馈督导情况,其中对陈明桥案提出了整改要求。

对此,屯昌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修订完善《屯昌县涉黑涉恶疑难案件会商制度》,规范完善公检法三长会商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屯昌县扫黑办多次牵头组织召开案件会商会议,对陈明桥等人二审发回重审一案进行研究分析,重新梳理相关犯罪事实和证据,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经梳理分析,发现案件存在遗漏被告人及遗漏主犯罪名等情况,遂按程序延期审理,退回补充侦查。县公安局加大追逃力度,抓获在逃人员许积章,通过深挖彻查,使该团伙成员之前的犯罪案件有了关键性的关联。期间,公检法三长多次协商,案件先后4次退回补充侦查,延期审理。经相关部门证据补强和增加指控,追加涉恶团伙成员1名,追加犯罪事实3起,查明该团伙多名成员曾因犯罪被刑事处罚多次,进一步充实了指控陈明桥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相关证据,更有力地指控该犯罪团伙涉恶的犯罪事实。该案于2019年8月23日第四次开庭审理。

10月22日下午,屯昌法院对该案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陈明桥等人系恶势力犯罪。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对团伙主犯陈明桥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李开进有期徒刑4年7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王和伟有期徒刑4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唐德有期徒刑4年;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吴多祥拘役3个月,原犯抢劫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接下来,我们将由县扫黑办牵头,公检法三长统一执法思想和执法尺度,统一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法律适用以及定性的认定,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对分歧较大案件,灵活启动‘三长会商’机制,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的统一,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屯昌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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