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離婚,亞馬遜貝索斯分股票給前妻,噹噹網李國慶和俞渝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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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醜不外揚。”

這恐怕是大多數國人的基本共識。

如果一對夫妻開始外揚對方的“醜事”或“私事”,多少也說明了這個家庭瀕臨或已經破裂了。

比如,曾經的王寶強與馬蓉。

如今,這或許也是曾經的創業伉儷噹噹網創始人李國慶和妻子俞渝兩人間現狀的真實寫照。

從李國慶接受媒體採訪時公開摔杯子的視頻刷屏開始,就預示著李國慶和俞渝間原本僅屬於家庭內部的矛盾或衝突,已經變成了雙方之間的公開對決。

日前,俞渝深夜在李國慶的微信朋友圈強勢回應或曝光了一些李國慶的“醜事”或“私事”,比如個人疾病等隱私信息,引發各方的廣泛關注。

隨後,李國慶又針對俞渝的一些說法再次回應,並把雙方矛盾或爭焦點引向可能的離婚訴訟,包括:李國慶希望平分俞渝持有的當當網股份或股權。

至此,噹噹網創始人李國慶和俞渝之間的問題已經明朗化,雙方正處在離婚大戰的關鍵時期。

俞渝一方起初並不希望離婚,而李國慶堅持要離婚,而且希望對俞渝名下持有的當當網股份或股權實現平分。

那麼,如果李國慶和俞渝真的要離婚,李國慶有權要求平分俞渝名下的當當網股份或股權嗎?

他山之石:亞馬遜創始人貝索斯離婚,前妻分得1970萬份亞馬遜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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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亞馬遜創始人貝索斯的離婚風波,引發各方的廣泛關注。

2019年1月9日,貝索斯與妻子麥肯齊宣佈結束他們25年的婚姻。

同一天,美國媒體《國家問詢報》公開了貝索斯相關的私人短信。此後,貝索斯委託公共安全專家德貝克調查其私人短信為何會遭洩露。

當時,貝索斯稱,其個人安全顧問德貝克收到了兩封威脅郵件,對方要求貝索斯立即停止調查,否則就將公開其不雅照片。

受該“勒索門”事件影響,2019年2月8日亞馬遜股價低開低走,盤中跌幅一度超過2.5%,當日收於1588.22美元/股,跌幅1.62%,單日市值蒸發超120億美元。

2019年4月5月,麥肯齊在社交媒體上宣佈,她和前夫貝索斯已完成解除婚姻關係的程序,她將持有亞馬遜股份的25%。

2019年8月,貝索斯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的一份文件顯示,貝索斯已經根據雙方的離婚協議,將約1970萬份亞馬遜股票轉讓給前妻麥肯齊。

至此,雙方之間的離婚財產分割問題得以告一段落。

當時的媒體報道顯示,麥肯齊拿到的股份佔原夫妻兩人共同持有的亞馬遜股份四分之一。

簡單說,至少在亞馬遜股份分割方面,貝索斯與妻子麥肯齊並沒有採取平均分配的方案。

爭議焦點:李國慶希望平分妻子俞渝現在持有的當當網股份,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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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噹噹網創始人李國慶給媒體講述的故事中,最大比例中的內容,是關於其與妻子俞渝之間就其曾經持有的當當網股份在夫妻間的轉移變更的內容。

簡單說,李國慶試圖給外界或可能的訴訟傳遞一種信號。

那就是,其與俞渝之間在婚姻存續期間發生的股份轉讓,並不代表是雙方對可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或一方財產的處置行為,並不屬於婚內分割或特殊的財產協議。

事實上,這恰恰是可能影響雙方離婚訴訟財產分割,尤其是噹噹網股份分割的關鍵所在。

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簡單說,李國慶和俞渝在婚姻存續期間,就各自名下持有的當當網股份,通過簽署協議歸集到一方名下,一旦被認定為屬於婚內財產的分配。

那麼,當李國慶和俞渝真的離婚時,李國慶希望通過離婚訴訟實現平分俞渝名下的當當網股份,可能就不現實了。

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簡單說,如果俞渝名下持有的當當網股份,一旦被認定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是屬於俞渝一方的個人財產,那麼,李國慶是無權主張平分的。

勝算幾何:夫妻雙方離婚可以要求股份分割,但李國慶能分多少要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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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五條的規定,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因此,夫妻一方或雙方持有的股份或股票等,只要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可以要求分配。

簡單說,如果李國慶能證明其曾經持有的當當網股份,都屬於婚前財產,雙方婚後無專門的財產約定。

那麼,在李國慶和俞渝婚姻存續期間,發生的兩人名下資產或股份的轉讓,並不涉及婚內財產處置。

那就意味著,李國慶要求在離婚時平均俞渝現在名下持有的當當網股份,並非全無道理。

而這也是噹噹網創始人李國慶一直在給外界試圖傳達的核心信息所在。

噹噹網是其一手創辦,俞渝因是其妻子,後參與噹噹網的管理,並逐步獲得了當當網的股份。

而俞渝獲得噹噹網股份,相當於都是他們夫妻間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採取的“代持”方式。

但是,這種股份持有現狀,到底是李國慶的一面之詞,還是雙方之間確實簽署了特定的婚內財產協議,只有雙方知曉了。

事實上,按照《婚姻法》規定,夫妻離婚財產分割以雙方達成的協議為主,只有在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時,法院才可能介入處理。

一如亞馬遜創始貝索斯與前妻麥肯齊的財產分割協議,後者只是分得了25%他們夫妻共同持有的亞馬遜股份,但只要麥肯齊本人無異議,那麼,法院也不會干預。

簡單說,李國慶和俞渝的離婚大戰,只要雙方達成了財產分割協議,不論股份如何分割,法院都不會干預。

只有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才會在離婚時由法院根據雙方的財產情況,綜合考慮多重因素,予以判決分割。

而李國慶到底能不能要求分割俞渝名下的當當網股份以及能否要求分割多少,就看李國慶能拿出什麼樣的證據了。

但值得各方深思或反思的是,李國慶和俞渝,作為曾經的創業夫妻店楷模,淪落到靠手撕隱私博取各方關注,進而去影響可能的共同或一方財產分割,不知道這算是創業的悲哀,還是夫妻店的教訓。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長期關注、及等相關政策、法律及監管問題。郵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號:lijunhui0602,微信公號:lijunhui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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