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一男子多次盗窃车内财物 被判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

10月24日,记者从奉节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依法审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胡某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奉节一男子多次盗窃车内财物 被判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

奉节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2月13日22时许,被告人胡某某在奉节县鱼复街道步云街43号门市,通过拉门进入的方式将被害人王某某放在其车内的现金人民币20余元盗走。

2019年4月23日22时许,被告人胡某某在奉节县花墙街190号路边,通过未关闭的车窗开门进入车内,将被害人王某放在其车内的现金人民币4000元盗走。

同年5月4日17时至5月5日8时许期间,被告人胡某某在奉节县鱼复街道红砖厂“青青百货”超市对面公路边,通过拉门进入的方式将被害人陈某某放在其车内的一部华为畅享9黑色手机盗走。经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773元。

2019年6月18日,公安机关将扣押在案的黑色华为畅享9手机一部发还给被害人陈某某、现金人民币1276元发还给被害人王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479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应当受到刑罚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胡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从轻处罚。

奉节一男子多次盗窃车内财物 被判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

有车一族自身要多加警惕,发现异常,应相互提醒,或及时采取措施。

如果不幸遭遇车内财物被盗、车子被砸等情况后,车主应尽量保持现场,并迅速报警。

夔妹儿提醒:

别把车当成保险柜!

不想让贼偷,就别让贼惦记。

下车时锁好车门车窗后,

切记要拉下车门确认,

不把汽车停放在人烟稀少的偏僻地方,

车内千万不要放置贵重财物!

来源:三峡传媒网 记者 曾涛 通讯员 万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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