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一起恶势力刑事案件

原标题:通渭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一起恶势力刑事案件

10月25日上午,通渭县人民法院对杨某亮、杨某林、吴某、张某东等4名被告人涉恶势力犯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对四被告人均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其中最高刑期达有期徒刑八年。

审理查明

经通渭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杨某亮、杨某林、吴某、张某东等4名被告人自2016年以来,多次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跟踪、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影响恶劣,已形成恶势力。

通渭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一起恶势力刑事案件

法院判决

通渭县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作出判决:对被告人杨某亮以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4000元;对被告人杨某林以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对被告人吴某以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对被告人张某东以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责令被告人杨某亮退赔被害人财物损失161280元;扣押在案的杨某亮某型号轿车系作案工具,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部分在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法干警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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