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蕪被埋男嬰家人已搬離現在住所,男嬰母親在當地一家單位食堂工作,此前正常上班,今天請假未上班,你怎麼看?


這個事很衝擊人性,1.明知道孩子還活著就埋了2.以為孩子死了埋的

現在看來第一的可能性很大,小孩生命太脆弱了,幾乎不可能對小孩子的生命體徵判斷錯誤,真要是這樣,這一家人是真沒有人性啊!寵物貓狗生病都進寵物醫院看看,不到最後不放棄,何況是個孩子!不知道這個母親怎麼捨得,十月懷胎,還沒有到最後一刻,就是真的到了治不了的那步,最起碼給孩子安葬在一個舒服的地方吧?原來的老人不是都將就落葉歸根,怎麼也得讓孩子進祖墳也不枉來世上!真是不知道怎麼捨得!能不跑嗎?網上輿論這麼大,不躲能承受住社會所有人對他們靈魂拷問嗎?


小小沫3


8月21日上午九點,濟南市萊蕪區南白塔村村民焦興錄和同村回家探親的軍人周尚東上山採蘑菇時,突然聽到地底下傳來“類似小動物”的叫聲,打開紙箱後發現是一個剛出生幾天的男嬰,雖然身上有些發紫,但是還在喘氣。

男嬰爺爺對辦案民警闡述了當時孩子被埋的原因:“當時(今年8月)在醫院出生以後完全靠著呼吸機呼吸,肺部嚴重感染,身體還有一些先天性的畸形,就放棄治療了,第二天他死亡後就沒了。”

大概就是這麼一個事情。

生育了一個患有重病的子女,除了需要承擔鉅額的醫療費用以外,還需要有專門的人員進行看護或陪護,有的人或家庭確實也難免奔潰,甚至出現一些遺棄或扼殺的現象。但因為這個事情涉及男嬰的生命問題,所以一旦事實存在偏差,事件的定性便存在問題,弄不好就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甚至有可能是故意殺人的嚴重性犯罪。

若按照爺爺所說的內容,並且所說的內容也屬實。因男嬰患重病而已經死亡,所以才將男嬰丟棄並埋在山上,那這個行為就不屬於故意殺人。而對於過失犯罪來說,只有涉嫌過失致人重傷或死亡的情況才構成犯罪。但若其爺爺所說內容不屬實,而是基於男童患病而將其遺棄山上,那將涉嫌故意殺人的刑事犯罪。


葉律師


這個新聞讓很多人看了內心各種味道交雜,在在裡面吧人性的善良和醜陋,堅強魚無奈都體現的淋漓盡致,首先男嬰是雙胞胎,出生後不久由於肺部感染和黃疸送進了重病監護室,靠著呼吸機維持生命,而且這個男嬰還有一點身體畸形,重症監護室每天的開銷是非常高的,而且男嬰不會自主呼吸,男嬰家屬放棄治療帶男嬰回家,回家的第二天就把男嬰埋了,理由是男嬰沒有了呼吸現象,認為已經死亡,所以就埋了。

當然好在兩個好心人上山的時候聽到了奇怪的聲音,所以挖了下去發現了一塊石板,男嬰的哭聲從石板下傳出來,所以選擇了報警 ,後嬰兒被送進醫院治療,現在身體狀態平穩,治療費花的好幾萬,而有意思的是男嬰家屬就是孩子的爺爺後來是去派出所投案了,具體投案的原因其實只能去猜測了,但是嬰兒沒有死亡證明就被埋這是事實,這是洗脫不了的。

現在的問題是家屬到底是真的不知道嬰兒是活著的嗎,嬰兒在醫院的時候生命體質都比較穩定,但是嬰兒需要在醫院治療是事實,家屬急急忙忙把嬰兒帶回家,其實只有兩種原因,一種是無奈的支撐不起這個醫療費,還有一個原因是家屬認為嬰兒身上毛病太多,治療不值得,認為就算治療好了以後也會留下後遺症,會拖累家人,所以選擇了放棄。

當然為什麼要埋嬰兒,原因無非就有幾個,第一個就是嬰兒沒有了呼吸,也就是說普通人對生死的判斷都是靠呼吸來判斷的,家屬有可能認為孩子已經死亡,所以選擇了埋掉,第二個原因就是認為嬰兒是累贅,畢竟嬰兒身體有問題,家屬有可能覺得活著沒有什麼意義,所以選擇讓嬰兒去死亡,但是事實是哪一種呢!

從家屬的行為就可以看出來,是兩種的結合,也就是說家屬並不想救嬰兒,因為選擇放棄治療回家就說明了問題,回家幹嘛呢,自然是讓嬰兒等死,如果在醫院嬰兒會獲得醫院的治療,不會那麼容易死亡,又要讓家屬花錢,家屬對嬰兒的未來沒有信心,所以決定帶回家自行處理,畢竟是農村所以想處理起來還是比較容易的。

至於嬰兒被埋的時候是假死狀態還是有明顯的生命特徵,這個不好說,但是家屬放棄治療的行為已經說明了一些問題,沒錢不想花錢有可能,但是不想救這個孩子,放棄這個孩子的意圖非常的明顯,不過話又說回來,面對一個未知的事情,很多人都是非常無奈的,如果這個家庭真的有那個能力救這個孩子肯定不會隨便放棄,十有八九是有可能家庭壓力太大,沒辦法無奈的放棄也不一定,總之我們這些旁觀者不是當事人,沒辦法體諒到這個家庭的真實感受。


無法超越的足跡


如果孩子死了後埋的,心裡還好些。

第一,這是一件讓別人聽起來毛骨悚然的事件。公眾看了後,還是希望是孩子死了後埋的。因為死了後埋的符合常理。但文中有說是孩子因多病或治療上困難而活埋。別說還活著,即使有一絲氣,也得挽救,這才是人之常情。

第二,如果因多病活埋,將衝破公眾人倫底線。一般看來,人即使到了很老很老,也沒有想死的。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的壽命大大提高。而被他人致死無疑於謀殺。孩子剛出生,什麼話不會說,你也沒有致死的權力。

假如因多病活埋,不僅衝破人倫底線,更重要的是當事者將被籠罩在人們的譴責聲中和自己的懺悔中。日子肯定不好過。

如果此種事件推前在生活困難時期,有經濟原因可怨,還能低消人們的譴責。而沒有任何理由導致因病活埋,將人們的怨氣提高到最高程度。此時當事者搬離居所自然而然。即便如此,網絡如此發達,除了刑事追責外,人倫道德譴責不會削弱多少。


劉俊利


家庭再累也不能把孩子拋棄,那是做人的品質道德和良心沒有啦!作為父母,你們醒醒吧!孩子是你身上掉的肉,你做母親的,你那麼狠心嗎?快把孩子領回家去,好好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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