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經營活動有關的政府補助收入是否繳增值稅?

根據現行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因此,如果政府補助是明確補貼給購買方的,無論是由購買方轉付給銷售方,還是為了便於補貼部門實際操作直接代購買方支付給銷售方,均應由購買方按政府補助處理。對銷售方而言,則屬於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並繳納增值稅。

因此,企業向政府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銷售應稅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屬於政府採購行為,企業需照章繳納增值稅,而政府補助是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的經濟資源,不屬於增值稅的徵收範圍,不徵增值稅。

與經營活動有關的政府補助收入是否繳增值稅?


政府返還的利息補貼要交增值稅嗎?

1、先徵後返、即徵即退等稅收優惠形式屬於政府補助。因為政府按照先徵後返、即徵即退等辦法向企業返還了稅款,即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了資產;

2、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但不包括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本。

“政府補助”是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的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一是政府補助必須是來源於政府的資產,二是這種資產是政府無償的給付。對於企業收到的來源於其他方的補助,有確鑿證據表明政府是補助的實際撥付者,其他方只負責代收代付的,該項補助也屬於來源於政府的資產。常見的政府補助類型有財政撥款、財政貼息、稅收返還(包括即徵即退、先徵後退、先徵後返的各種稅收,但不包括企業按規定取得的出口退稅款)。這裡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地方政府按企業繳納稅金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返還給企業的資產也屬於“政府補助”的範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