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历时3年
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
总蓝图为:2018年治标,2019年治根
2020年治本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重点打击以下12类对象
↓↓↓
1
黑恶
2
黑恶
3
黑恶
4
黑恶
5
黑恶
6
黑恶
7
黑恶
8
黑恶
9
黑恶
10
黑恶
11
黑恶
12
黑恶
为深入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鼓励社会各界主动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对举报线索属实的单位及个人,双峰县公安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实行有奖举报,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对相关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双峰县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双峰县扫黑办:0738-6820991
双峰县公安局:0738-6832471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重拳出击,扫黑除恶
检举揭发,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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