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设局“欠”下的20万债务,凭什么要我还?


一夜之间,微博上被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夫妇两人刷屏。

“同性恋”、“梅毒”、“转走1.3亿现金”....名人夫妻分手,闹得满城风雨的例子数不胜数。

但像他俩这样共同经营当当二十年的夫妻却最终彻底撕破脸,把双方最后一丝体面都揭下来的情况,还真是不多见。


前夫设局“欠”下的20万债务,凭什么要我还?


所有人在走到离婚这一步时,避免不了的就是分财产,如果有合作利益参与其中,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块更是复杂。

对于很多人而言,感情破裂已经让人心碎了,更糟心的在离婚后还被前夫一家设局,飞来的20万的夫妻共同债务要还......

最近我所曹乐维律师就遇到这样一个案例。

前夫设局“欠”下的20万债务,凭什么要我还?

1

李岩(化名)与丈夫王禹(化名)都是高收入白领,结婚多年有房有车,最终两人因为感情不和,王禹在法院起诉离婚。

开庭时两人在法官组织下达成了调解,确认无夫妻共同债务。

房子和孩子给了李岩,而她支付给王禹财产分割款30万,李岩本以为这段婚姻就到此结束。

离婚后没几个月,李岩突然收到了法院的起诉材料,原来是债权人刘某把李岩和王禹起诉了,原因是王禹在婚内向刘某借了20万,有刷信用卡,也包括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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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王禹还写了欠条,刘某要求李岩与前夫共同还款20万元时,她惊呆了。

所谓的债权人刘某是她认识的,也就是王禹妈妈的朋友。

但是王岩自己从没借过钱,也没听前夫说起过找刘某借过20万,怎么突然欠人这么多钱?她开始疯狂联系王禹,但是王禹突然杳无音讯了,玩起了失联。

开庭时,李岩没有委托律师,自己去开的庭,刘某提交了签字的欠条,王禹在欠条上承认欠20万,同时刘某还提交了自己的信用卡刷卡记录,与王禹、王禹父亲的微信聊天记录。

证据证明:王禹确实刷刘某的信用卡刷了十多万,支付宝转账借了几万,但是聊天记录并没确定到底欠款多少钱。


前夫设局“欠”下的20万债务,凭什么要我还?


同时,李岩震惊的发现,王禹的父亲也就是自己的公公,居然在微信上跟债权人刘某说:自己儿子跟儿媳妇要离婚了,儿子要转移财产,劝刘某赶紧去法院起诉要债。

更令她惊悚的是,她那消失的无影无踪的丈夫,在开庭前向法院手写邮寄了一份答辩状,承认欠刘某20万元,自己愿意偿还这笔钱。

此时,李岩开始觉得不对劲了,觉得自己仿佛陷入了一个巨大的阴谋,这才刚离婚,20万财产分割款也给了王禹,这怎么突然冒出了20万债务?


前夫设局“欠”下的20万债务,凭什么要我还?


失踪的前夫为什么突然出现承认欠了钱?这20万到底怎么用了?为什么公公会催刘某去法院起诉?

毕竟是信用卡消费,刘某并没有充足证据证明借款金额,如果前夫不承认,凭借刘某的证据法院很可能不支持刘某的诉求。

李岩开始怀疑,是债权人刘某与前夫串通起来让自己承担债务,毕竟现在自己名下有套房,而前夫名下什么固定资产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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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开庭过后没多久,法院判决下来了,法院认定李岩前夫所借的债务用于买车、生活消费,是夫妻共同债务,判决李岩与前夫共同承担。

这个判决对李岩来说如晴天霹雳,自己没借钱,也没看到前夫用这笔钱,凭什么要自己承担这笔飞来的债务?

现在前夫完全联系不上,自己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前夫还不给抚养费,生活何其艰难,如果按照一审法院判决,李岩跟孩子只能卖房还债,将无家可归。

离上诉期还有一周的时候,通过朋友介绍,李岩找到了我们律所,说想向中院提起上诉,自己绝不认可这笔债务。


前夫设局“欠”下的20万债务,凭什么要我还?


接受委托后,我们去一审法院查阅了开庭的所有材料,认真研究了债权人刘某的证据,发现了两个很大的漏洞

一是刘某称李岩前夫借款用于买车,但是他们两名下并无任何车辆登记信息,

二是刘某提交的信用卡刷卡记录,有连续在珠宝商店、便利店消费上万元的记录,而且消费的金额还是整数,如五千、一万或一万五

以李岩与前夫的消费习惯,不可能连续几天在珠宝店购买首饰,也可能连续几天去便利店买上万元的生活用品。

很显然,前夫是在Pos套现,至于套现的钱去哪儿了呢?这我们就不得而知,但是肯定不能证明信用卡消费是用于李岩与前夫的夫妻共同生活。


前夫设局“欠”下的20万债务,凭什么要我还?


在二审中院开庭时我们特别提醒法官注意这两处问题,并提交了李岩与前夫的无车证明。

最后中院的判决下来了,法官在判决书里也认同了我们的观点,认为在珠宝商店、便利店进行大额消费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能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法官撤销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改判由李岩前夫一人承担20万债务,当事人收到消息后,完全不敢相信,她居然真的能够通过法律的公正摆脱这笔飞来的20万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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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像李岩这种“被负债”的情况,许多其实是夫妻一方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夫妻另一方权益。

常见的“套路”是:丈夫A和妻子B要离婚,A和朋友C串通好,从C那里借100万,然后A和B离婚时,法院判决100万为夫妻共同债务,B要承担偿还义务。


前夫设局“欠”下的20万债务,凭什么要我还?


被负债很难在发生前防范,我们一般会建议夫妻在离婚时约定:无夫妻共同债务,各自名下债务各自承担,不过这个约定仅能对双方直接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

所以,我们更多的需要是在被负债后做好充足的准备:

1、积极收集证据,如对方是否有常年赌博行为,有无行政处罚记录,与对方的聊天记录中是否有谈到对方曾经借款事由。

2、仔细查看分析债权人提交的各项证据内容及借款时间,如信用卡刷卡记录,或者购买记录,看是否是正常购买还是套现。

3、分析自己的家庭状况,对方借款时与自己的婚姻关系有无破裂有无分居,以此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婚姻在包含所有幸福的代名词的同时,在离婚时同样包含着极大的风险。

当爱人变成敌人,你曾经的另一半可能正在想尽一切办法设下圈套,等着你往下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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