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汪学明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19年10月14日,经前期经营,开化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汪学明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经查,犯罪嫌疑人汪学明长期进行高利放贷,在放贷过程中通过实施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索取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也存在寻衅滋事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危害百姓切身利益。为进一步深挖犯罪,彻查此案,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汪学明的犯罪线索。
一、征集线索内容:
1、殴打他人、寻衅滋事违法犯罪线索;
2、高利放贷过程中利用逼迫、恐吓、非法拘禁等手段索要欠款的违法犯罪线索;
3、敲诈勒索他人财物违法犯罪线索;
4、强拿硬要、强买强卖以及其它违法犯罪线索。
二、奖励办法
对于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根据《开化县黑恶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之规定给予奖励,对于举报人身份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凡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于包庇、窝藏团伙成员,帮助逃避打击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联系人
肖警官(17357001688)
葛警官(17357001695)
四、举报地址
开化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地址:开化县桃溪路,巡特警大队一楼),邮编:324300
开化县公安局
2019年10月25日
附:犯罪嫌疑人汪学明正面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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