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說我家偷電把我們家電停了還要我交一萬合理嗎?

四節蝦


這明顯不合理。

第一,偷電不偷電?不屬於物業管理範圍,應當屬於電力部門管理範圍或者是公安機關管理範圍,而物業只有檢查監督舉報權,而沒有查處權。

第二,擅自停電也是不允許的,業主與供用電公司簽訂了的是質用電合同,只有供電公司依照合同的規定停電或者做出其他的處罰。

而物業是沒有這個權利的,物業不是電力的所有人和管理人。他只是物業公司,對物業有管理權,而對電力是沒有這個管理權的。擅自停別人的電,這是一種職責的濫用

第三,讓交1萬元錢,沒有法律依據。

這1萬元錢是罰款還是電費?沒有說清楚。如果是電費,必須有相應的用電依據;如果是罰款,物業公司也沒有這個罰款權。

所以,物業讓交1萬元錢,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對於偷電的處理,應當按照有關程序進行,而不是物業講是偷電就是偷電了。

當然,如果業主確實存在著偷電的現象,那麼業主的行為也是不對的,輕者是一種違法行為,重者偷電數額較大的話,就有可能構成犯罪。

雖然物業的做法是不對的,但是業主的偷竊電行為更是可恥。還是主動改正,繳納電費並接受有關部門的處罰為上策。


法重情深


看到這個問題我突然想打聽下條友,就是我隔壁,她家的電就是單個數字那樣的蹦,比方說我家還剩兩千度電,她家一千九,過了段時間我家一千七的時候他還是一千九,就零頭動了幾下,因為我們小區每個月都貼單子,每家每戶剩多少都會看到,我也很納悶,我觀察一年多了,她家電基本不動,我也懷疑她會不會偷我家電了,特別今年夏天,這麼熱,我家經常開空調,她家還是一千九百幾???好奇怪,我也不太懂,有懂的條友嗎?


酷蓋一博丶


噴子看完這段再噴,我小區停車庫因為燈光和監控需要用電,有一個業主就利用監控的五孔插座給自己家的電汽車充電,到物業公司發現近期電量增加才知道是停車庫裡有汽車在充電,這電費由物業公司交的,物業公司的經理也還算好人,讓他按上兩個月的平均值補回差價就算了,也沒張揚出去,後來業主還請物業一些人吃飯。


陌海心


現在電好偷嗎?我以前租房子的地方,停車位很緊張,回來晚了充不上電。(停車費,充電費都是交到物管的),我們當時剛搬過來的,看到有人在底層樓道充電,看了一下配電箱,連接的是公用電(我們是電工)。所以我也停在那裡充(交了充電費的)。地方小,都想停車,就有衝突。那家原住民搬過來的,她交錢是直接交給保安的,(自認為是她私人的電,後面我看見有電工偷偷把配電箱線路改了)便宜一些。沒文化,以己度人,嘴狡,各種詆譭。


用戶299641089350


正常人都會問,你偷沒偷電,如果偷是不是偷小區公共用電了,這樣狀況下,建議你和物業私了,因為供電局罰款就不是一萬能解決的事,噴子上來就噴,物業是黑社會,打倒物業,然後列舉一大堆法律法規說物業沒有執法權,讓你鬧,請問,如果你真的偷電了,你應該是認罰還是鬧?沒偷電,有12345,95518,這些熱線你不會打?


cb568


從一個第三者角度分析下情況,不偏袒任何一方!

首先,提問者既然提出了問題,我們假設他偷電是被逮住了證據,我們都知道小區電路分兩種,第一是每戶的用電,第二是公共用電,他偷的肯定是公共用電,如果偷了鄰居的,鄰居早就弄他了,那麼只能是公共用電,公共用電一般都是物業繳費,然後供電局只會跟物業計算費用,公共用電的管理維護都是由物業負責,供電局只負責總表之外部分,所以那些說什麼物業沒權利處理的人可以閉嘴了,你偷電網的電,才是由供電局負責,或者你偷了每戶電錶以外的電,或者你偷了物業公用用電總表之外的電才是供電局出面,不過從常理來說,估計你沒這本事!

提問者說了偷電,物業要求賠償一萬元金額,且不說金額是否合理,物業提出這個方式應該是從私了角度來解決的,畢竟都是自己服務小區的業主,不想把事情鬧大,不要覺得你吃虧了,不管物業是不是賺了,但是你肯定賺了!

如果不接受物業私了,你可以選擇報警,或者物業選擇報警,都一樣,接下來就是報警後的流程!

派出所介入,偷電屬於盜竊行為,如果偷電量較大會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偷電量巨大,可以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標準為盜竊金額500元以上為較大,2000元以上為巨大,按照我國階梯電價計算方式,公共用電量較大,一般價格都能達到一塊錢一度電,500塊錢的標準很容易達到,計算方式為:如果有確切證據證明偷電量,那麼以證明數量為準,如果雙方都不能證明,那麼以案發六個月前的平均月用電量乘以六個月計算,一棟樓六個月的公共用電量,嘖嘖,你算算是多少?入刑三年那是妥妥的

說完了派出所處理的部分,接下來物業可以按照我上面說的計算方式對偷電者進行索賠,如果不能達成協議,可以起訴,這個都是法律規定的計算方式,法院妥妥的支持

報警的最終結果就是,入刑三年以上,聲名狼藉,背上盜竊案底,影響以後直系親屬就學,參軍,從政,工作丟失,該賠的還要賠,甚至更多,出獄後,家裡什麼情況還不知道呢

如果提問者夠牛,偷的是屬於供電局的用電,那麼供電局弄起來更狠!

當然以上都是建立在提問者偷電屬實的前提下,如果你沒偷電,可以報警,起訴物業敲詐勒索,也是百分百有效!

以上僅為個人見解,如有不同意見。請理性質疑,理性交流,提現頭條網友的良好素質!



A華夏魂


當然不合理!物業公司是沒有執法權,他們憑什麼法律依據對你盜竊國家電力行為處以罰款?而且,你盜竊國家的電力,與物業公司有什麼關係?物業公司只能向供電部門、公安部門報案,把你盜竊國家電力的犯罪行為向電力部門和公安部門提供確鑿的證據。至於你盜竊國家電力的違法、犯罪行為,是由供電公司和公安部門根據你的犯罪事實和造成的損失、效果,再結合法律規定進行處罰!所以,物業公司絕對沒有權力對你盜竊國家電力的行為處以罰款一萬元,而應該把你的犯罪行為向供電部門和公安部門進行舉報,由供電部門和公安部門對你進行處理。同時,你也可以拒絕向物業公司繳納一萬元的罰款,並向相關的職能部門舉報物業公司的罰款違規行為!


漢明167786202


物業說你家偷電,要求交一萬元。題主問題有些模糊,只能把一些問題當假設性回答,假設的前提是業主不知情的情況下產生的糾紛。

一、物業說你家偷電,有什麼證據證明。

二、物業是否查清造成所謂‘偷電’的原因,是人為的還是原本施工造成的。

三、讓業主交的一萬是補交電費差額還是罰款。

清楚了以上三點,事情的原因最起碼清楚。如果物業以罰款為藉口是錯誤的,物業只是企業,沒有執法權,更談不上所謂的罰款。如果是非人為原因造成且業主並不知情,業主只需補交正常的用電費用,即使差額是一萬,也需要第三方評估。

現在很少有物業代收電費的小區,電力公司已經對老舊小區進行了電網改造,電錶都是智能插卡,很難想象還有所謂偷電的現象。

據本人經驗,小區的供電設施設備的產權,在小區交接時一併移交給電力部門,例如變壓器,配電房等產權無償給電力公司的。相關的維護維修更換都是電力部門進行,物業對此沒有任何主張權力。建議業主可以投訴到電力主管部門進行查驗,找出事情緣由和責任主體再做定論。


老鳥侃樓市


你偷電沒呀?偷了,而且被物業發現了給你家電了停,並且讓你交一萬罰款,問合理嗎?

當然物業沒有罰款的權力。因為你偷電是偷的電業局的電與物業沒關係,如果因小區某些用電暫時不完善用的臨時電電業局委託物業代收費,發現你偷電讓你幾倍的交電費也是可以的。這雖然不叫罰款也是變相罰款只是換個說法幾倍補交電費。

你也甭較真兒,真要上報電業局人家給你從入住那天算補交電費也是有法可依的。

到啥時候縣官兒不如現管兒,物業給你把電停了你不照樣沒脾氣嗎?你拿起法律武器告他去你還沒這個底氣!

現在,只要戴胳膊箍兒的就管事兒。

安分做人本分做事。電費水費花不了多錢,別為了點兒蠅頭小利整的因小失大花的錢更多。


強歌69363307


首先明確,電是由誰來供給的,電是由供電局直接和小業主簽訂的合同,供電局直供電屬於私人用電,如果是由物業轉供電,看合同如何約定。如果家中為供電局直供電,而你確實在使用公共電,存在有點行為,但,物業無權將你家中直供電停掉,家中電費是交入供電部門,物業屬於侵權行為。可以向相關物管部門投訴,或投訴12345。至於賠付一萬,1、上房時簽訂的業主公約,管理規約內是否包含相關違規賠償約定。2、賠償的依據是什麼?實際用量是否那麼多?3、物業是否有執法權?(沒有執法權)如何處罰於小業主。4、報警或其他協商渠道解決,而暴力或冷暴力違背了物業服務的基本原則。希望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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