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和諧的離職:1.讓公司覺得你無價值了;2.讓個人感覺對公司損失很大,你覺得是哪個呢?

辣眼觀天下


【職場再出發】為你深度解析:員工在企業裡工作,最主要的目的是要賺錢養家的;而企業聘用員工工作,最主要的目的則是為了創造利潤。不管企業與員工離職時的表面關係如何,但只要離職影響到了任何一方的核心利益,這個離職就不可能是和諧的。


除非員工離職後,企業的核心利益根本沒有什麼損失,甚至還會有一些“額外利益”;而與此同時,員工離職後,員工的核心利益也根本沒有什麼損失,甚至還會有一些“額外利益”。在這種情況下,由於企業和員工都沒有什麼損失,甚至還都有一些“額外收益”,這個離職才有可能是和諧的。


我的觀點是:不管是你給出的條件1,即讓公司覺得你無價值了;還是給出的條件2,即讓個人感覺對公司損失很大,都不足以構成“最和諧離職”的條件。而構成“最和諧離職”的必要條件是另外的兩個,且必須要同時具備:即:

1、企業認為(不一定是真的,只是認為)員工離職對企業沒有什麼影響,甚至還有好處

2、員工認為(不一定是真的,只是認為)自己離職時利益沒有任何損失,甚至還有好處


當以上兩個條件同時具備時,就構成了“最和諧離職”的必要條件(不是必要充分條件,僅僅是必要條件而已)。

企業和員工本質上是以“利益為導向”的合作僱傭關係,員工能否和諧的離職,完全取決於雙方的“利益”是否受損。

很多職場人會被表面迷惑,比如認為老闆請自己吃了幾頓飯,或者老闆私下對員工說“你是我兄弟”等,就天真的認為,老闆和自己的關係很好,自己離職時,公司也會對自己“好聚好散”,其實這只是員工的一廂情願罷了。


1、如果員工現在離職,對企業的“利益”受損。企業一定會阻撓員工現在離職!

阻擾員工現在離職的方法很多,最常見的就是“打感情牌”,比如苦口婆心進行勸說,希望員工能夠顧及到多年的感情,晚點離職;或者“打威脅牌”,比如故意拖延各種離職手續的辦理。


其實企業這麼做的根本原因,在於員工的離職,給企業帶來利益損失了,企業必須要想辦法把這個損失降到最低。


2、如果企業逼迫員工離職,讓員工的“利益”受損,員工一定不會痛快的離職!

企業有時候也會逼迫員工離職,而且方法也很多,比如常見的有“績效評估法”,就是逼迫低績效的員工離職;或者“精神打擊法”,就是對員工進行各種自尊和精神上的打擊;或者“利益牽制法”,就是對員工降職降薪,縮減福利等。


如果員工在這種逼迫下離職了,其實員工的利益受到了損失,員工比如是不高興的,自然也就難言和諧離職。


總結:

企業和員工本質上的關係,是一種以“利益為導向”的合作僱傭關係,離職相當於解除了這種合作僱傭關係。在這種情況下,任何一方的利益受損,都會導致該方的不滿意。自然就不可能出現“和諧離職”。

由於冰山效應的存在,使得不但“單方面”離職不太可能是“和諧離職”,即使是“郎情妾意”的雙方離職,也不太可能是“和諧離職”。

所謂冰山效應,是說不論是企業還是員工,所能看到的都是冰山上的比較明顯的部分,而冰山下到底是什麼樣子,就不得而知了。這就造成了不但“單方面離職”不太可能是“和諧離職”,即使是“郎情妾意”的雙方離職,也不太可能是“和諧離職”。


1、單方面離職,通常都會給另一方帶來利益損失,這種離職一般都是“不和諧”的

不論是個人主動向企業提出離職,還是企業主動想解僱員工,其實從本質上而言,都是一種單方面要求的離職。也就是合作雙方中的一方,在做另一方不想做的事情,在這種情況下,離職自然就難言和諧。


2、企業和員工“郎情妾意”的雙方離職,由於冰山效應,也不太可能是“和諧離職”。

企業認為員工“不合適”,想解僱員工;而員工也認為企業“不合適”,想要另謀發展;表面上看雙方已經對離職這件事“一拍即合”了,雙方應該皆大歡喜“和諧離職”才是啊,可現實常常不是這樣。


在現實的職場裡,由於冰山效應的存在,一切真相都是掩蓋在冰山下面的,能看到的那部分,常常只是冰山一角。


舉個例子:

比如A公司的員工小王,經常在公司抱怨“這公司我一天也不想幹了,現在還在公司裡待著,純粹是因為這五年的感情啊!其實只要給我補償金,我也不要多,只要給我N就可以了,我分分鐘離職走人。外面機會多的是!”


A公司目前正在遇到轉型困難,考慮裁掉一些員工節省人力成本,考慮到小王的需求,公司也非常豪爽,直接給小王開出了N+1的補償金。按說這應該對小王來說,該是一個“和諧離職”了吧。


可小王卻堅決不簽字,反而質問A公司,為何要對他裁員?因為小王離開A公司後,根本就找不到比A公司更好的工作,小王在A公司的言語就是一種職場“偽裝”。


總結:

正是冰山效應的存在,使得員工對企業,企業對員工經常產生一些錯誤的判斷和認知,所以造成了不但“單方面離職”不太可能是“和諧離職”,即使一些表面看起來“郎情妾意”的離職,也不太可能是“和諧離職”。


既然企業和員工本質上是以“利益為導向”的僱傭合作關係,那麼只有在雙方利益都沒有受損,甚至還有“額外盈利”的情況下,才可能“和諧離職”

如果離職時雙方是真的“郎情妾意”,員工想離開公司,公司想裁掉員工,雙方好聚好散,在條件談好的基礎上,就有可能促成“和諧離職”。也就是說,“和諧離職”的重要前提條件,就是雙方利益都沒有受損。這在職場是完全可能的,這是因為:



1、企業和員工的核心利益訴求具有不同的表象形式

利益是由不同的訴求模式的。企業的利益訴求可以是節省成本、也可以是更換年輕血、也可以是釋放崗位、也可以是需要新的思潮等;而員工的利益訴求則可以是更高的薪資、更高的崗位、更有興趣的工作模式、甚至是離家更近等。


舉個例子:

比如小李從B公司離職,就是一種“和諧離職”。因為小李在B公司工作6年,卻還是基層的技術員工,但卻已經是所有基層員工裡工資最高的。


B公司的想法:由於B公司實在是沒有更高的空缺崗位提供給小李,從節省成本和技術更新的角度考慮,B公司早就想把小李換成更年輕、薪資更低、更有精力、學習力更強的員工。但考慮小李一直忠誠可靠,就這麼一直拖著,公司也不好意思勸退小李。


小李的想法:自己的技術能力和工作經驗,早就可以升主管了,但B公司確實沒有主管崗位給自己,升職遙遙無期。雖然不捨得離開B公司,但再不升主管,自己三十歲還是個基層員工,考慮到中年危機,恰好C公司能夠提供給自己主管職位,工資還翻倍。


小李向B公司提出辭職,B公司的領導先是挽留,然後隆重的舉行了歡送會,歡送會上,領導同事都對小李依依不捨,希望小李把B公司當成自己的家;小李也感激B公司對自己的培養,並留下了真誠的感動的淚水! 而事實上,離職後,小李和B公司的領導同事都保持著良好的關係。這就是“和諧離職”啊!


總結:

這個例子中,小李之所以能“和諧離職”,根本原因還在於他的離職對公司有好處,對自己也有好處,雙方的利益都沒有受損,大家都很滿意。


2、雖然利益有損,但利益受損方認為是“不得不接受的原因”造成的

也就是說,明明是利益有損,但利益受損的哪一方,是完全可以接受的,本質上這和“利益不受損”是差不多的。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是可能出現“和諧離職”的。


舉個例子

D公司因為廠址搬遷,許多員工因為新廠址離家太遠,不得不離職。而公司也給出了優厚的補償條件2N。雖然有本質上來講,離職的員工確實是有些利益損失,但從整體而言,這依然是一種“和諧離職”。


總結:和諧離職的重要前提一定是“雙方利益不受損”,或者即使是有一方利益受損了,但是他認為是由“不得不接受的原因造成的”,所以也就沒必要追究了。否則的話,不論表面上多麼和諧,都不能算是一種“和諧離職”。

總結及建議

不論是“讓公司覺得你無價值”,還是“讓個人感覺對公司損失很大”,其實都是一種離職的手段。嚴格來說,都是一種單方面影響的表述,而沒有顧及到雙方的利益,因此和“和諧離職”很難扯上關係。


而我的建議是:員工可以渴望能夠“和諧離職”,但絕對不必為了追求“和諧離職”,而放棄自己的合法利益。這是因為:


1、“和諧離職”是一種雙方行為,一廂情願的“單相思”沒必要

員工自己再想“和諧離職”也是不行的,還要看企業怎麼想。如果企業認為離職對自己損害很大,他必定會用各種手段挽回自己的利益,除非員工能夠百般忍受,但百般忍受還能叫“和諧離職”嗎?


2、“合法利益”必須要努力爭取,沒必要為了“和諧離職”而放棄

員工離職時,對自己的合法利益一定要全力爭取,比如離職期限、比如補償金、比如一些工作交接等,不能任由企業說了算,必要的時候甚至要不惜仲裁。不能為了所謂的“面子”,所謂的“和諧離職”而主動放棄。


3、想要“和諧離職”,首先讓自己能夠主動離職的能力和條件

企業怎麼做怎麼想,員工影響不了。但員工自己可以做到的,就是先保證自己“離職”後,利益不受損失,而想要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要保證自己具備擁有主動離職的能力和條件。因此,平時的積累是很重要的。


4、定期對自己進行“跳槽能力測試”,是職業發展的好辦法

所謂跳槽能力測試,就是過一段時間,比如一年或者兩年,就包裝一下簡歷,把自己放在人才市場上測測能力。看看其他企業能給自己什麼職位,給自己多少薪資,這樣你就會對現有的崗位和薪資做到“心中有數”了。


最後的總結:

“讓公司覺得你無價值”,還是“讓個人感覺對公司損失很大”,並不能帶來“和諧離職”。能帶來“和諧離職”的一定是企業和員工的利益都不遭受損失的離職,由於企業如何是無法被影響的,員工能夠做的,就是要保證自己擁有“離職”且“利益不受損失”的能力。


做好你自己,讓自己擁有更強大的職場競爭力,就往“和諧離職”邁出了最堅實的一步。你看看那些職場牛人,哪個不是說走就走的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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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再出發


本人近期剛辭職,我覺得我這次離職屬於真正的和諧。和題主給的這兩個選項都不同。

真正的和諧是理解彼此的選擇,並真誠的祝福。

為什麼說自己離職的很和諧呢?

本人也屬於骨幹員工,應屆生入職,到離職時做了六年。

我提出離職的時候,直接領導只問了我一句:那你這就是不可挽留?我回答:是。

後來彙報上去的時候,有幾個領導都找我只是詢問了下,當我說明原因時,大家都說我的選擇挺好的,都理解。

究竟為什麼離職?

因為我屬於個人異地在西安上班,老公孩子都在寶雞。當寶雞出現了一個好的工作機會時,我放棄了現在工作,但是也提前通知了公司,做好自己應該做的本職工作,以及交接工作。

我的同事領導對我的情況都比較瞭解,也比較理解我的選擇。

離職的時候,沒有任何為難。領導說你要想回來隨時回來。你離開對公司來說是巨大的損失,但是對你個人是好的。祝你在新的單位工作順利,也相信你的能力走哪都能幹好。

而我,懷著一顆感恩的心,內心也深深的祝福我的原來的公司發展的越來越好。

沒有任何狗血劇情,沒有任何糾紛。

對,只有對彼此的祝福。這才是最和諧的離職吧。



原公司餐廳前留影。


About小七


題主可能對“人走茶涼”這句話沒有真切的理解,誤以為自己走了以後,原單位的人還會懷念你。

其實,你走還不到一週,就基本沒人記得你了。如果非要記得,無非以下幾種情況:

原來的你很強悍。你強悍到喪心病狂,讓原同事頭皮發麻,忍不住把你拿出來說說說。

你留下一堆BUG,需要別人善後。那應該會動不動提起你,並隱晦地埋怨你兩句。實在不行,還得給你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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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平靜地走的,即使你以前是個再好、再能幹的人,也沒幾個人能記你超過一個月。

不是他們無情,而是大家本來就是陌生人,只不過暫時聚在一個屋簷下,為同一個組織做事罷了。

同理,你到了新的單位,過了不半個月,原單位的一切就開始模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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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怎麼樣離職算是“和諧”呢?

和諧,即和睦協調。

和諧離職,也就是客客氣氣地分手,從此雖然再見的可能性不大,但相互還有點好的念想。

“最和諧”,即把“客氣”發揮到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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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和諧,才算最和諧呢?

  • 把該交的交清楚

這工作原來是你負責的、你經手的,那情況肯定是你最熟悉了。

最“和諧”的辦法,就是把工作的情況細緻地用文字記錄下來,把注意事項備註下來,把有可能遇到的風險添加進去......

總之,做到讓交接的人一看就很清楚,不用再打電話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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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要讓公司因為你而產生損失

即使曾經發生過很不愉快的事,基於“最和諧”的前提,也別搞小動作,以“讓公司感覺損失很大”。

公司損失再大,好處也落不到你身上,只不過是想起的時候偷著樂樂罷了。

這有違“最和諧”的初衷,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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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把該說的話說了

要走了,雖然心裡對“原單位的人”帶著些不屑和鄙視,甚至還沒從受過的迫害中緩過來。

但既然要走了,“人走仇滅”,以前的不愉快就該一筆勾銷,心裡只想著“和諧”,不免要客氣一番。

去向單位的各類人種道別,是很有必要的。人家會覺得你有情有義有禮貌,再加上被你灌進耳朵的各種甜言蜜語,只覺愉快。

在這個“文明時代”,沒有什麼是比給人面子、讓人愉快更有素質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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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事做完,自然也就“和諧地離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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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最理想,也是最文明的分手方式:不吵,不鬧,不打;臉上堆著笑,手裡幹著活,嘴上抹著蜜;

推門而去,江湖再不相見。


也許雜談


最和諧的離職,其實不是以上兩種,而是離職了還能達成共贏的合作。

深圳立訊企業董事長王來春以前在富士康工作,當時的她只是一個小小的底層職工,工廠的條件非常艱苦,經常斷水斷電,晚上經常還要摸黑起來工作,很多工人入職沒幾天就嚇跑了,可是王來春卻任勞任怨,從不叫苦叫累,甚至下班了她還會主動留在公司幫忙。

此外,領導層做培訓,別人都是左耳進右耳出,王來春卻認認真真的記筆記,力求把每個知識點都弄懂,俗話說,是金子總會發光的,30歲出頭,王來春被提拔上來做管理層。

不久後,王來春出來單幹,成立了深圳企業,但不意味著她跟東家的關係破裂了,相反,王來春跟富士康變成了資深合夥人,形成了共贏的合作關係。

也許你會說,這樣的關係只是大佬而已,其實,這種情況在身邊也不少見,就說我朋友公司的一個廠長吧。

朋友公司是傳統工業,主要產品是電機,在當地也是數一數二的規模,這個廠長也是從基層提上來的,深得員工民心,也很受領導重用,他在公司工作了8年。

之後也是從原公司離職,成立了自己的電機公司,不過東家的胸懷很大,他一點也沒有因此記恨他什麼的,反而把單子交給這個廠長做,互相配合,形成一條成熟的生產鏈,而這個廠長也很珍惜這種合作關係,一直以高質量,高服務的精神運作產品。

最好的離職是什麼?不是你降低自己的形象或者身價,讓公司主動不要你,也不是你感覺對不起公司付出的薪水,帶著一種愧疚的心情離開。

最好的離職是共贏,是雙贏,是彼此成就,是有錢大家一起賺。

當然,要做到這般,首先你得有兩把刷子,即便離開公司也依然有自己的價值,讓人願意支持你,跟你合作。

那麼,怎麼才能做到呢?

1.人品好

人品是選擇合作伙伴的第一個原則,從公司離開之後,如果你人品不好,我想老東家是不會傻到選擇把生意交給你。

所以在別人的公司做事,首先人品是最重要的,人品好的人就是知行合一,講話做事有信用,也就是我們說的一個人最大的能力,就是靠譜。

2.執行力強

一個人是怎麼獲得別人信任的,就是執行力強。

我在踏入職場以來,接觸了形形色色的客戶和同事,讓我最放心的人就是那種說到做到的人,而不是做事拖拖拉拉,等你找他,他跟你說哦,不好意思,這事我忘了。

試問,這種人以後誰還跟你合作?言必行,行必果,承諾的事情就要去做,不管結果如何,首先你做了,就是承諾了自己的諾言。

3.能力強

不管是王來春還是這位廠長,他們都是能力很強的那種人,但他們並非起點比我們高,其實他們也是草根出身而已。

但為什麼他們能夠跟普通人拉開那麼大的距離呢?能力強並非天賜的禮物,而是後天學習的結果,他們雖然都是從基層做起,但一直勤勤懇懇的努力,遇到不懂的,不會的,不給自己藉口去逃避和退縮,而是勇往直前,用自己的行動去克服困難,不斷突破自己的知識邊界。

就這樣,他們不斷地成長著,一步步向上生長,被上級看到,不斷提撥上來,在更好的圈子裡學到更多知識,形成了一個良好的循環。

因此,想要成為能力強的人也沒有那麼難,只要付出不亞於任何人的努力,你也可以。

作者:蘇樂,前500強企業文案策劃,爆文作者,富書,樊登讀書,卡娃微卡特約作者,荔枝微課認證講師,專注分享寫作乾貨。

蘇樂愛寫作


我對“和諧的離職”定義是:離職後,還能與原公司領導和老闆正常聯絡。而非題主所設的兩種極端行為。

具體做法是:

1、工作時兢兢業業,認真完成領導安排的每一項合理任務。自己的付出要對得起工資,對得起自己的良心。認真工作,也是在為自己的履歷打工。

2、離職時把每一件工作交接好。不要離職後還被原公司的電話詢問工作上的事,一般出現這種情況,都是交接工作沒有做清楚。我建議是以文檔的方式交接,交接好一項就打鉤一項,雙方都能一目瞭然,也避免後續繁瑣的事情叨擾到你。

3、好好和領導、老闆做離職面談。挑能說的說,但千萬不要說假話。比如,你覺得公司的制度不規範,但你的離職理由是“媽媽生病”。如果離職後,發現你的朋友圈曬你出去玩的照片,到時候你該如何解釋?你在他們的心目中會有怎樣的改變?

或者是,你事實上是被別人挖走的,但你提的離職原因是“工資不夠高”。如果公司給你加工資,你是走還是不走?

所以,不要編造謊言。在離職面談的過程中,最好也只是就事論事。你可以說“我覺得公司的一些制度我不太認可,比如XXX”,但不要說“我覺得XXX的處理方式不對,我不認可”,即使真的是某個人的處理方式不對,你用制度作為開頭,老闆也會明白問題的根源在哪裡,從而更認可你這個人。

對了,一定要感謝領導對你的栽培,以及老闆給你提供的平臺。不管怎麼樣,ta教會了你一些知識,以後萬一遇到問題,還可以向ta請教。多條路,會多一個選擇。

做好以上三點,我相信你離職後,依然會和原公司保持良好的關係。所以在我看來,這是最和諧的離職方式。


至於“讓公司覺得你無價值了”,還是“讓公司覺得你離職會對公司的效益產生影響”。如果能選的話,我會選後者。

讓公司覺得,你離職會對公司的效益產生影響,這就證明,我們的能力被公司認可。

這樣的好處是,作為求職者的我們,說話有主導權。如果我們提要求,只要在合理範圍內,公司都會盡量滿足。

壞處是,你想離職,公司一定會想盡辦法挽留你。當然,你確定離開時,以後的關係也不會特別好。因為老闆會一直記得,是你離他而去。

讓公司覺得你毫無價值,我想到的唯一好處,就是你離職容易。

你不覺得很可憐嗎?竟然卑微到讓公司覺得你毫無價值,你圖什麼?如果你的新公司要調查你的個人信息,你該怎麼辦?

所以,我覺得不到萬不得已,千萬不要做低自己的身份,不值得。


總之,我覺得離職不像情侶分手,不需要老死不相往來。工作中,多認識一個人,就多一次機會。畢竟,你做得好,以後某些領導有新的崗位,或某些領導有新的項目,都會想到你。這不是最好的結局嗎?

作者簡介:重燃石,多年中小型企業高層管理,擅長向上管理、企業機制的構建、企業內部管理。關注我,和你分享職場小技巧,讓你在職場中少走彎路。

重燃石


作為職場上的人,我們基本上不可能會一輩子待在同一個公司,那麼如果我們想要主動離開上一個公司,應該怎麼離職合適呢?接下來小編就來告訴大家一些離職時需要注意的地方。

第一,挑選離職時機

挑選離職時機是十分重要的。一般情況下,我們需要提前半個月到一個月提出離職申請,以便留給公司足夠的時間來安排整體人員的調度問題。在一些具體的時機選擇上,我們不應該在上司為工作而煩躁的時候提出離職,一般情況下,我們可以在工作較為輕鬆的時候提出。

第二,選擇離職方式

離職方式可以分為口頭離職、書面離職。一般情況下而言,如果是一些較小規模的公司,就職之前沒有簽訂任何的協議保障的話,口頭離職就可以適用。如果是在入職前和某一個公司簽有協議的員工,就必須要選擇書面離職,以拿到離職證明為準。

第三,闡明離職原因

在向上司提出離職時,我們要闡明我們離職的原因。大部分人離職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個人發展問題,二是薪資問題。當現任公司詢問離職原因時,我們應該坦誠的闡述我們離職的原因,只不過要注意自己說話的方式,坦誠的人更容易獲得勵志公司的好感。

第四,保留離職信息

這個保留離職信息,不僅僅是要保留離職證明的問題,還有離職信息要在上司批准之前,儘量做到保密。如果離職信息提前洩露,不利於人際關係的和諧相處,日常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五,做好離職交接

在離職的時候,我們要做好離職交接。在做離職交接這件事時,我們要儘量毫無保留的將所任職位的工作情況和工作經驗教授給交接人員,使其能更快的適應工作,不影響公司的正常運轉。

最後小編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沒有十分必要的原因離職的話,一直保持工作的穩定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老張的糞鬥史


正常的離職流程是提出離職申請 -> 進行工作交接 -> 辦理離職手續 -> 結算工資和整理個人物品。

我覺得在「提出離職申請」的流程,你是否有主動權,可以體現和諧度。

讓公司覺得你無價值了,是被勸退

公司是一個講究商業利益的群體,如果你不能為公司創造價值,賺取利潤,那它將不會繼續僱傭你。

最有力的案例就是大多公司不招聘35歲以上的員工,或者是逐漸清退35歲以上的老員工。

35歲是一道分水嶺,大多數超過35歲的員工會出現工作效率低的現象,一方面是不能像年輕的時候做高強度的工作,加班會讓身體吃不消;或者是有孩子,需要分散一部分精力放在家庭上;另一方面是學習吸收新知識的能力變差,甚至有些人一畢業就失去了學習新知識的能力,每天上班都是在混日子,得過且過,公司寧願招聘應屆生進行技能培訓,也不願意對老員工進行“回爐重造”,畢竟成本太高,有時還不一定重造成功。

那當公司覺得你沒價值了,會做些什麼?

1. 最常見的做法是頻繁調崗。既然覺得你沒價值,那哪個崗位有空缺,就通知你去支援,或者哪個崗位最近比較忙,人手不足,就通知你去打打雜,然後你會發現在崗位A做不到一兩個月,剛熟悉工作內容,就被通知下週去崗位B支援,又得重頭開始適應。

最終你太累了,不單單身體覺得疲憊,精神上也感受到不受重視,沒動力,不得不提出離職申請。

2. 被通知降薪或者是不漲薪。如果公司覺得你的工作能力比較差,不願意支付你高薪資,會降低你的薪資,這時你要麼被動接受,要麼離職。

3. 被裁員。如果公司的經營狀況不理想,會縮減開支,首當其衝就是裁掉多餘的人力,把無價值的員工裁掉。

所以我覺得被勸退是最不和諧的,不僅你的信心被打擊,而且會陷入迷茫。

讓公司感覺損失很大,是跳槽

讓公司感覺到損失慘重,說明你有很大的價值,失去你,公司可能會失去部分利潤,或者暫時找不到人頂替你的工作。

這個時候老闆肯定會使出渾身解數來挽留你,承諾給你加薪,升職等等。這也不難理解,對公司有好處,自然會挽留你。

所以我覺得最和諧的離職是面對老闆的挽留,你依然堅定地說:“謝謝老闆的好意,但是我還是想辭職,謝謝!”。

如果老闆平時對員工還不錯的話,我可能有點於心不忍,但會盡力做好交接工作,減少公司的損失。

如果老闆平時刻薄剝削的話,看著他焦慮的表情,我便心安理得離去。

最後讓我來選的話,我肯定會選擇後者。

點贊太容易,評論顯真情,歡迎關注留言,你對和諧的離職有何看法?等你評論,等你「一鳴驚人」!

職場的小世界


辭職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辭職的原因可以是家庭原因、個人發展原因、親戚結婚等,但最好是說出真實原因,看公司能否滿足當事人的要求,滿足不了再辭職。

員工提出辭職時,人力資源部需要了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看是否能在不打破公司平衡的前提下給予解決,如給員工更大的平臺,或調崗,或滿足更高的薪水要求;如果不能解決,再申報到老闆那裡,由老闆拍板。辭職前請理性思考目前的工作狀態,如果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不愉快,不滿意,甚至抱怨,那麼去新單位其實也解決不了問題。如果是自己希望尋找更大的發展舞臺,現單位已經沒有更大的發展空間了,那麼辭職者可以大膽的跟公司談自己的職業規劃和遠大抱負。

有很多員工工作多年,跟公司或多或少還是有感情的,辭職的時候也好意思開口。所以在苦思冥想的編理由,希望老闆不要為難。其實,企業需要的是真實的離職原因,把離職工作交接好,對企業來說是真正的幫助。員工確實有更好的發展,只要不違反禁業協議,正規的企業是不會刁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就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而且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程建民3


首先要澄清一點,離職分為主動離職和被動離職。而針對你的問題,如果離職時讓公司感到你價值很高,通常是主動離職;而自己在公司做不下去發揮不了價值再離職,通常是被動離職——還沒等你向公司辭職,公司已經先你一步讓你離開。

這兩種離職中,主動離職是證明自己價值的最好方式。並且職場人不應當迴避這種讓自己在前僱主和同事那裡最後一次閃耀的機會。如果你真的是金子,你離職時想保持低調都難,因為你在公司的角色太重要,關進項目和你所處的關鍵崗位沒有人可以替代你。

但是對於被動離職,結果可能大相徑庭。試想你對公司的價值已經是雞肋,你在公司無法獲得關鍵項目,關進崗位,無法見到關鍵大客戶積累資源,也無法得到領導賞識而晉升或加薪,這時你自己就會如坐針氈。不要以為公司對你的這種情況不知曉,其實老闆作為發工資的人,心裡對公司每位員工的價值一清二楚。你在公司溫水煮青蛙一般的工作,只會讓你最後發現團隊已經不再需要你。這是即便你主動提離職,也是一種失敗的黯然地退場。

所以,不要在公司認為你沒價值時才提離職,而是要在你對團隊價值最高時提離職。

有人會疑惑,對團隊價值很高,為何還要離職呢?這就是職場高手思維和普通人思維的區別:高手看格局,看整個行業的格局,看整個時代的格局,而不是看自己在公司內部的崗位,因為這個格局太小。真正的優秀人才會在自己即便對公司很有價值時,也不忘記到行業裡尋找更加具有挑戰性的平臺。只有自己對自己不斷迭代升級,在一個公司實現價值後立刻去尋找新的挑戰,才可以最大化自身的價值。

綜上,離職時讓公司所你戀戀不捨,傾盡全力挽留,才是優秀職場人應該達到的境界。


另眼看職場


恕我直言,上班掙錢又不是搞對象,都要離職了還講什麼和諧不和諧的?

針對你說的,我說一下我的看法:

人往高處走,別讓人看不起

題主就算你想和諧離職,也不一定非得讓人覺得你沒有價值了呀!你覺得讓公司覺得你沒有價值了,就可以很順利的讓你離職了,但是你有沒有想過你的以後應當怎麼辦?

作為職場人,每一次的就職經歷都是你人生的資本啊!要走也要讓你的公司覺得可惜了你這個人才。

在這個資源共享的時代,如果你以後再去別的單位找工作,面試你的人如果認識你原來公司的人,去了解你在原來公司的情況,結果一瞭解是因為你在原來的公司沒有價值才離開的,你怎麼能面試成功?

所以,走也要走得有價值,你離職了原來的公司就和你沒有關係了,少點兒女情長,你這是離職啊!還是那句話又不是處對象,就別講什麼和平分手。

在公司工作本來就是互利互惠的過程

咱們在公司上班,人家給咱待遇,咱給人家業績,現在覺得工作不適合了,想要離職換一個工作,實際上公司培養你半天,從公司的角度看來,培養你這麼久,結果你離職不幹了,本身就是一種損失,但是就一個公司來說本身就是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個人的離開根本對公司造不成什麼損失的。

打工的過程本身就是雙贏的過程,覺得能和這個企業綁定在一起就幹,覺得不合適就解綁,換一個更合適的企業重新綁定,所以請一定不要有什麼心理負擔。

別追求完美主義,離職就別想和諧

一味的追求和諧離職,到頭來痛苦的還是你自己,看得出來你對原來的公司還是有感情的,如果是你的上級想挽留你甚至還會跟你說,如果對公司有感情就還留下來之類的話,到那時你是離職還是不離職,讓自己陷入兩難的境地。

如果你要離職,那就快刀斬亂麻,按照公司的離職流程走就可以了,叫上關係不錯的同事,踏踏實實的吃上一頓散夥飯就可以了。

千萬不要追求完美主義,追求什麼完美的句號,記住月有陰晴圓缺,人生本來就是不完美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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