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騙局大盤點:華爾街之路、鴻運、祥天、雲集品等騙局

“人無股權不富,如果你沒有持有一兩家優質公司的股權,到2020年以後或許你就會成為被扶貧對象。因為2020年以後51%的中國人都將會成為中產階級。”實際上這是“原始股”騙局蠱惑人心的虛假宣傳。

近期,一些不法公司編造公司即將上市的噱頭,通過舉辦“上市啟動會”、投資“推介會”、“輔導上課”等方式,對投資者鼓吹“股票即將上市、會有幾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回報”,境外上市具有股權託管證明, 以“高效益、高回報”誘導投資,對投資者進行“洗腦”;承諾高額收益,贈送消費券、分紅等誘惑群眾購買所謂“原始股”。

例如我們昨天曝光的“吉祥北斗”、“合發全球”、“亞元”、“智天”等傳銷公司,以及今天揭露的“華爾街之路”、“鴻運”、“祥天”、“雲集品”等騙局。

“華爾街之路”原始股騙局

“原始股”騙局大盤點:華爾街之路、鴻運、祥天、雲集品等騙局

“華爾街之路”股權證書

近期,華爾街國際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爾街集團公司)通過虛構“國際互聯網監管局”,打著“華爾街之路”招募股東的名義進行詐騙。該公司以交納費用或發展兩名下線送優先股、參與公司分紅等方式,發展會員。

華爾街集團公司宣稱,楊愛東是香港華爾街公司股東局主要負責人之一。盛富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是香港華爾街公司市場總監。

2017年4月正義網報道,廣西岑溪市檢察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雲數貿:中國建業聯盟”董事長楊愛東批准逮捕。楊愛東是該聯盟的發起人和控制人。他通過發展黃某文、蘇某富、羅某兵等人,並以購買雲數貿原始股發展下線會員開展傳銷活動。

鷹鑑(kjpian)從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瞭解到,去年3月15日,岑溪市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判處黃某文、蘇某富、羅某兵等人5年3個月到1年半不等的刑期,並處罰金10萬元到3萬元不等。

另外,今年7月9日,宋密秋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等多宗罪,被桂陽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000萬元。8月27日,楊愛東用於銀行賬戶接收、流轉“雲數貿”傳銷資金,被湖南省桂陽縣人民法院追繳,並強制扣劃28萬餘元。

目前,“華爾街之路”原始股騙局以“封盤上市”為幌子,還在繼續欺騙投資者,而投資者還沉浸在“一夜暴富”的虛幻中。

“鴻運”原始股騙局

近日,在“合發全球”等微信群裡面,有人假借鴻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運集團公司)的名義,大肆兜售“鴻運”原始股。並宣稱,“投1萬元送5千原始股和5千積分,投2萬元送1萬原始股和1萬積分,以此類推。積分可以在“肽家園”購買產品或虛擬金幣。”

“原始股”騙局大盤點:華爾街之路、鴻運、祥天、雲集品等騙局

“鴻運”股權證書

實際上,早在2016年8月25日,運鴻集團公司已經在武漢股權託管交易中心掛牌。股權名稱是運鴻股份,股權代碼是100960,掛牌價格為每股19元。

7月4日,鴻運集團公司通過旗下的公眾號發佈聲明稱,“運鴻集團上市期間,無任何原始股權轉讓及銷售,如有個人及機構以運鴻集團名義對外銷售運鴻集團原始股權者,均為虛假信息。因此我集團特別提醒社會各界朋友,提高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原始股”騙局大盤點:華爾街之路、鴻運、祥天、雲集品等騙局


值得注意的是,鷹鑑(kjpian)發現“鴻運”股權證書上面的公章和鴻運集團公司聲明上的公章不一樣。鴻運集團公司聲明上的公章有組織機構代碼,而“鴻運”股權證書上面的公章卻沒有組織機構代碼,明顯是假章。

“祥天”原始股騙局

2014年7月,中央電視臺經濟頻道在經過6個月的秘密跟蹤採訪後,揭露了祥天集團利用空氣動力車編造彌天大謊,以“科技綠色新能源”在全國各地以出售原始股為名瘋狂圈錢的真實內幕。隨後,赤峰警方端掉一個名為“三河祥天集團”的傳銷團伙,將時任祥天集團董事局主席周登榮及其他三名骨幹抓捕歸案。

據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公佈的判決書顯示,周登榮、蔡某清、徐某輝等六人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被湖北省鍾祥市、內蒙古赤峰市等地法院判處有緩刑五年到1年8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100萬元到5萬元不等的罰金。

鷹鑑瞭解到,周登榮被判刑後,並沒有改邪歸正,繼續以出售“原始股”為噱頭瘋狂圈錢。

6月3日到11日期間,祥天集團因涉嫌傳銷,30餘個在金融機構和銀行賬戶上的資金被石門縣法院凍結。

目前,“祥天”原始股騙局以“即將上市”為幌子,還在繼續欺騙投資者,而投資者還沉浸在“一夜暴富”的虛幻中。

“雲集品”原始股騙局

2014年7月,潘躍健等人在深圳註冊成立深圳前海雲集品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集品公司),並先後依託“雲集品TPS商城”、“大千生活”、“雲播客”等平臺,以“共享經濟”、“消費返利”、“原始股”等為幌子,通過設立多等級的會員制度組成層級,以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計酬返利依據,引誘他人繼續參與,騙取財物。

“原始股”騙局大盤點:華爾街之路、鴻運、祥天、雲集品等騙局

為了大肆圈錢,雲集品公司除了將供應商的貨款截留,並註冊數十家公司將其轉移外,還通過發行3億“原始股”為幌子大肆斂財。

3月18日,深圳警方對“雲集品” 特大網絡傳銷犯罪團伙開展收網行動,抓獲潘躍健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鷹鑑瞭解到,8月10日,大連市金州區法院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雲集品” 在金州區域的團隊負責人張某和劉某梅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目前,“雲集品”原始股騙局還在繼續欺騙投資者,而投資者還沉浸在“一夜暴富”的虛幻中。值得一提的是,部分“雲集品”會員以“購買福袋救潘總”、購買“華爾街之路”原始股把雲集品會員“從苦海中救出來”的幌子,進行詐騙活動。

事實上,投資者購買所謂股權後,僅得到一張無法律保障的股權證。需要提醒的是,凡未經中國證監會核准,而採取廣告、公告、推介會、互聯網以及其他公開勸誘等方式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銷售股票的,屬於非法證券活動。這些都是騙人錢財的違法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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