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交警再掀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新高潮#一线微观##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

白沙交警再掀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新高潮#一线微观##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

白沙交警再掀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新高潮#一线微观##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

白沙交警再掀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新高潮#一线微观##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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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交警再掀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新高潮#一线微观##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

近期,城区驾驶摩托车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现象有所抬头,由此,交通事故造成受伤者呈上升趋势,为保证出行者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白沙交警因势而动,严查不戴头盔驾驶者,确保驾乘人员的安全,将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推向高潮。一是高峰期与平峰期相结合,严查不戴头盔驾驶人。早上7:30左右及下午17:10左右,在各中学校幼儿园、人流量多的小区、单位等门口设卡,特别是驾乘摩托车赶赴上下班的高峰,此时流量大,分布集中,违法驾车者不在少数,大队利用早、晚高峰期站正副岗这一有利时机,严格查处此类违法者,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其次合理安排查纠警力。在高峰期,充分发挥协警的协管作用,加强警力往路口倾斜,在规范执勤执法中,每2人各控制东西南北面路口,使违法驾驶摩托车者不能闯关,不敢胡来。而在平峰期,则选择车巡与步巡相互交织进行严查。以片长、路长、段长“三长”为主,加大路段巡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纠一起,极力减少漏网者。 二是重点路口与一般路口相结合,严查不戴头盔驾驶人。按照“包保责任制”要求,以路口为阵地化控制的突破口,形成在重点路口与一般路口查纠的长效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实施集中统一行动。大队结合实际,合理划分多个重点路口,包括牙叉中路、金沙南北路、桥南路、滨河路、蓝天路、车站、牙叉市场门口、体育广场、县人民医院等路口,全天候进行设卡查纠。对于一般路口,大队则利用机动警力巡逻管控。三是织密教育警示网与严格处罚相结合,严查不戴头盔驾驶人。以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为载体,深入辖区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家庭,织密教育警示网。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印发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的典型案例,广泛宣传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和法律规定,通过剖析讲解典型事故,从力学和生理学两个方面介绍头盔对头部的保护作用,并配以科学数据,让更多的摩托车驾乘人员了解到了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严重性、违法性,从而增强了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充分借助白沙交警“双微”自媒体平台、白沙黎族自治县广播电视等新媒体,倡导开展保障生命安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安全从头护起宣传活动。同时,对违法屡教不改者,严格处罚,不徇私情。民警顶住各种说情风,抵制关系网,按照程序快速取证、快速处理、快速制作法律文书,使说情风关系网失去作用。对于虽然佩戴头盔而实际遮掩酒后驾驶嫌疑的驾驶人,更是丝毫不能讨价还价,加大查纠处罚力度。充分利用“三不放过”做法,即对于违法驾驶员不接受处罚不放过、不接受教育不放过、不表示悔改不放过,有力地震慑了一大批跃跃欲试者。

截止10月20-21日,大队共查处不戴头盔的驾驶行为280余起,其中21日一天就查处196起,有效震慑了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规范了城区车辆行车秩序。交警再次提醒广大群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文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希望驾驶人朋友谨记驾乘摩托先戴上安全盔,文明、安全出行,因为您的平安既是您家庭的心愿也是我们大家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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