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唐山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到1900元

近日,唐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河北省關於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文件的通知。通知明確:我市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9年11月1日起執行,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00元,對應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元。詳情如下:

唐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轉發河北省關於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文件的通知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單位,各中央、省屬駐唐單位:

現將《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河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冀人社發〔2019〕34號)轉發你們,並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要求,請一併貫徹執行。

一、執行時間和標準。我市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19年11月1日起執行,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900元,對應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元

二、適用範圍。唐山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依照執行。

三、最低工資標準的基本構成。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應發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下列各項不作為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四、貫徹落實。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加強監督管理,把落實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執法檢查的重點,對違反最低工資制度的行為嚴格依法查處,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唐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0月15日

下月起唐山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到1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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