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遍地插秧”!陷入“賣不動,租不掉”的僵局!原因是什麼?

商鋪“遍地插秧”!陷入“賣不動,租不掉”的僵局!原因是什麼?

民間傳出一句話:窮買房,富買鋪!筆者認為現階段能買房買鋪的都不算窮人,一方面房價並不比商鋪相差多少,另一方面房子和商鋪數量較多,人們的選擇性更大,兩者的價格卻比以前高出許多,存在虛高的現象,特別是這幾年商業地產“遍地撒網”,商鋪漸漸褪去“高回報”光環!

商鋪“遍地插秧”!陷入“賣不動,租不掉”的僵局!原因是什麼?

商鋪為何會陷入“賣不動,租不掉”的僵局?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體力勞動逐漸縮減,機械化設備和腦力勞動得到興起,人類的角色從勞動者轉變成為“領導者”,打工不如開店和開店不如打工來回轉化!

開實體店分為兩個時期:一是經濟快速發展時期,特別是房地產行業快速發展時期,帶動了一連串行業的發展,例如餐飲、零售、製造等行業,這個時期人們都忙著製造產品、修建住宅,開店的人在這段時間賺的盆滿缽滿,相對競爭較小,即使產品不夠好也能有不小的收穫;二是現如今全民開店時期,部分人體會到了開實體店的優勢,將不少賺來流動資金用於投資實體店,畢竟有“前車之鑑”,看到過來人通過開店賺了不少錢,於是也幻想自己能成為其中一份子來分一杯羹,於是出現了從事工程行業的開家裝、餐飲、酒吧等實體店,換來的結果卻不盡人意!

商鋪“遍地插秧”!陷入“賣不動,租不掉”的僵局!原因是什麼?

商鋪“賣不動”的原因

能買得起商鋪的人家裡都不缺錢,少則幾十萬,多則幾千萬,而這批先富裕的家庭在過去並不缺住房和商鋪的投資理念,親眼見證了房地產上漲速度,但從2018年開始出現了“大反轉”,開發商的商鋪賣不動了!

一方面原因客戶對於高價格的商鋪不再追捧,對商鋪失去了希望,即使手裡有錢也不敢貿然的投資商鋪,2018年以前商鋪對於地級市來說還很稀缺,正好趕上地級市大面積拆遷,補償款也很快的到達老百姓手中,湧現出了“購鋪潮”,直到去年年底拆遷工作接近尾聲,老百姓手裡的空閒資金慢慢的又回到了開發商手中,而開發商拿的這些錢還沒夠還貸款利息以及商業氛圍打造的支出,有時候甚至連工資都發不起,一個擁有300員工的公司一個月工資開銷至少在200萬以上。

商鋪“遍地插秧”!陷入“賣不動,租不掉”的僵局!原因是什麼?

另一方面商鋪買來後達不到預期標準,喪失了對商鋪投資信心,特別是買來直接出租的業主,商業的主動權移交給了商家,所有的運營都是商家自己在做,包括自身能否長期經營,一旦出現商家經營狀況不好時,面臨倒閉對業主來說有直接影響,對於返租業主也出現了很大風險,返租時限到期後開發商遲遲不將返租款打到業主手中,導致業主多次催收無果

有錢人不再看好商鋪投資,在於商鋪數量增多,漸漸失去了投資的“稀缺性”,導致商鋪不再成為搶手貨,“遍地開花”的商鋪拉低了單個商鋪價值,形成了商業無法控制的局勢,前面說說的最佳開店時期租金消失,迎來的是商家之間的不斷競爭,也牽連著業主的利益。

商鋪“遍地插秧”!陷入“賣不動,租不掉”的僵局!原因是什麼?

商鋪“租不掉”的原因

開發商陷入了進退兩難的地步,商業地產的發展離不開氛圍包裝,每個樓盤興起的時候都會大量採用此模式,例如加盟主力店,開發商自身也投入到實體店中,希望通過自身資金優勢帶動整體商業,殊不知連主力店都被動陷入競爭壓力中來,此時的開發商想退出為時已晚,想繼續前進商家也不買賬,無奈之舉只能繼續維持下去。

2017年的商業發展勢頭還不錯,較多的投資者將資金注入開店中來,即使是毛坯商鋪也無關緊要,投入幾十萬裝修,租金成本在100元每平方左右,做了接近一年後,還沒有使用完免租期,商家就開始打退堂鼓,營業額太低連人工支出都不夠支付,商家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況且開店時就已經有一筆貸款,如果無法實現盈利,倒閉只會提前到來,不幸的是發生在了很多實體店身上,商家連裝修也得不到補償,原因是商家沒有履行合同條約,按照合同辦需要補齊免租費用才能解除合同,商家勢單力薄,哪能與開發商相鬥,自身又缺少資金,只得將裝修部分充當房租抵扣!

商鋪“遍地插秧”!陷入“賣不動,租不掉”的僵局!原因是什麼?

當商鋪還沒有銷售出去的時候,開發商開始抱著收一點是一點的態度,不收連工資都發不出來,還不能明目張膽的說明自身資金困難,傳出去會被笑掉大牙,但是又要維持公司運營下去,只得降低房租,就連帶裝修的門面也列入降價名單,為了吸引大型商家更是放出超高政策優惠,例如免租2-3年促使商家入駐。

降低房租後商家也並沒有買賬,即使是裝修好的門面都不敢貿然接手,主要原因在於人氣確實很低,即使自身有能力去接盤,也沒有十足的把握能保證盈利,畢竟實體店之間的競爭過於激烈,每個樓盤都有自身獨立的商業,無形之中客人的選擇性更大,要想吸引客人前來消費,商家就要不斷出讓自身利益空間,商家之間“火拼”的結果無非是兩敗俱傷!

商鋪“遍地插秧”!陷入“賣不動,租不掉”的僵局!原因是什麼?

商鋪留在開發商手中無異於“定時炸彈”,只有銷售出去才能保證萬無一失!

開發商修建商鋪出來的目的主要是銷售出去,實現資金回籠,留在手中越久負擔越重。修建商鋪的時候開發商大多通過貸款融資,而這筆錢在工程方修建完成就要及時支付出去,除掉人工開支,幾乎所剩無幾,商鋪的銷售是回款的主要途徑,但是

商鋪自身的優劣勢逐漸明顯:一樓商鋪的優勢越來越大,二樓以上的商鋪優勢越來越小。

一個已經開盤的商業樓盤如果在短時間內無法實現成功銷售,時間越久商鋪的處理起來越麻煩,貸款利息的支付與人工開銷雙重大山使得商鋪抵押成為解決燃眉之急的方式,新樓盤的商鋪一般不存在抵押現象,但是開盤一兩年依然處在銷售過程中的商鋪往往已經抵押給了銀行,業主如若購買還要花半年左右時間去“解凍”,過程更加複雜,業主也很擔心能否解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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