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的居民请注意,廖勇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了!

广州市海珠区的居民请注意,廖勇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了!

失信被执行人:廖勇,男,1981年3月17日出生,38岁,住广州市海珠区逸新路13号1909房。

身份证号码:3401041981****3015。

执行案号:(2019)粤0111执6804号

执行法院: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本院于2019年 03月16日作出的(2019)粤0111民初20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上述生效判决:一、被告廖勇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刘建明支付租金191368元;二、被告廖勇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刘建明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第一笔以5万元为本金,按照每日0.05%的标准,从2017年6月1日起计至2017年9月30日止,为3050元;第二笔以5万元为本金,按照每日0.05%的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以本金为限;第三笔以5万元为本金,按照每日0.05%的标准,从2017年8月1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以本金为限;第四笔以41368元为本金,按照每日0.05%的标准,从2017年9月1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以本金为限);案件受理费3304.8元,由被告廖勇负担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交纳。

2019年7月1日,刘建明以廖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由,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案号为(2019)粤0111执6804号。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廖勇因逾期未履行、拒不履行、存在其他规避执行的行为,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如有相关线索举报请联系主办法官:周法官,电话:020-83008050、83008473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