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民事訴訟監督符合哪些條件,檢察院才會受理呢?

——2019年第35期

申请民事诉讼监督符合哪些条件,检察院才会受理呢?

案情介紹:

王英出生在西橋村,1998年結婚,但戶口未遷出。1997年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時,其父與西橋村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並領取了承包經營權證。2008年西橋村進行調整,對出嫁女收回承包地,進行了重新分配。因王英出嫁也不在該村居住,其土地被收回重新發包。2015年該片土地被徵佔,以戶口為標準,每人分20000元,王英未分得該款。得知此事後,王英認為自己雖然出嫁,但是戶口仍然在本村,應當分得佔地款,遂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法院一審、二審均未支持其訴訟請求。王英不服法院判決,向檢察院申請民事訴訟監督。

申请民事诉讼监督符合哪些条件,检察院才会受理呢?
申请民事诉讼监督符合哪些条件,检察院才会受理呢?

那麼,什麼是申請民事訴訟監督?符合哪些條件檢察院才會受理呢?小編整理了一份民事訴訟監督申請受理指南,一起來看一下吧。

申请民事诉讼监督符合哪些条件,检察院才会受理呢?

01

申請主體資格

民事訴訟監督案件的申請人必須是案件的當事人。

當事人申請監督,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委託代理人。

02

申請所需材料

(一)身份證明。包括:

1、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護照等能夠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

2、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等有效證照。

(二)監督申請書。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有效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有效聯繫方式;

2、其他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有效聯繫方式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負責人、有效聯繫方式等信息;

3、申請監督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應當按照其他當事人的人數提交監督申請書副本。

(三)相關法律文書及證據材料

相關法律文書是指人民法院在該案件訴訟過程中作出的全部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提交證據材料的,應當附證據清單。

申請監督材料不齊備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申請人限期補齊,並明確告知應補齊的全部材料。申請人逾期未補齊的,視為撤回監督申請。

03

受理範圍

(一)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第一款規定的;

(二)認為民事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存在違法行為的;

(三)認為民事執行活動存在違法情形的。

04

不予受理情形

(一)當事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或者申請再審超過法律規定的期限的;

(二)人民法院正在對民事再審申請進行審查的,但超過三個月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除外;

(三)人民法院已經裁定再審且尚未審結的;

(四)判決、調解解除婚姻關係的,但對財產分割部分不服的除外;

(五)人民檢察院已經審查終結作出決定的;

(六)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是人民法院根據人民檢察院的抗訴或者再審檢察建議再審後作出的;

(七)當事人認為民事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存在違法行為或者民事執行活動存在違法情形,法律規定可以提出異議、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當事人沒有提出異議、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的,但有正當理由的除外;當事人提出異議或者申請複議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並正在審查處理的,但超過法定期間未作出處理的除外;

(八)其他不應受理的情形。

05

審查部門及審查期限

民事(行政)檢察部門負責對受理後的民事訴訟監督案件進行審查。

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監督的案件,應當在三個月內審查終結並作出決定。

對民事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違法行為監督案件和對民事執行活動監督案件的審查期限,依照前款規定執行。

06

處理結果

人民檢察院對審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區分情況作出下列決定:

(一)提出再審檢察建議;

(二)提請抗訴;

(三)提出抗訴;

(四)提出檢察建議;

(五)終結審查;

(六)不支持監督申請。

申请民事诉讼监督符合哪些条件,检察院才会受理呢?

回到本案,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王英的戶籍一直在西橋村,為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在1997年第二輪土地承包時即承包了西橋村土地,並領取了承包經營權證。西橋村收回並重新發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相關規定。王英作為農村土地承包戶的成員,依法享有承包地被徵用、佔用獲得相應補償的權利、檢察機關提出抗訴,經過法院再審,改判支持了王英的請求。

審核:陳曉雷 張仕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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