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某非法储存、运输、买卖危险物质案件的情况通报

近日,长垣微警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村民石某家中非法储存汽油。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当场在石某家中缴获汽油5桶,共计150升。

因非法储存、运输、买卖危险物质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石某被处以拘留五日的处罚。


关于石某非法储存、运输、买卖危险物质案件的情况通报



长垣微警局特别提醒:非法流动加油,一是无证无照非法经营,造成国家税收流失,已严重扰乱了成品油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二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特别是在人口密集场所四处流窜售油,会成为一个流动的安全隐患源,极易发生燃爆伤亡事故。三是油源杂乱,掺杂使假,缺斤少两,侵害消费者权益。

公安机关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并对查证属实的线索进行奖励!

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拨打110或0373-8893325;

二、举报网络:微警局微报警、有奖举报、每日发布文章留言评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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