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拿按摩店發生客人猝死算是醫療事故嗎?

推拿按摩店發生客人猝死算是醫療事故嗎?

推拿按摩店發生客人猝死算是醫療事故嗎?

一個阿姨在理療結束以後接了電話吵了一架發生猝死,公安調查後定為意外事件不予立案,事後一個月當事人家屬又委託刑警隊將屍體送往外地做了屍檢,檢驗標準按照醫療事故,後至法院起訴侵權,按照屍檢報告百分之三十的參與度要求賠償。請問理療構成侵權了嗎,可以算為醫療事故嗎?

是否醫療事故,顧名思義就不符合。

如果該死亡是在“在理療結束以後接了電話吵了一架發生猝死”,由該理療店承擔侵權責任似乎理由不足,當然了,該死亡的原因和理療之間究竟有沒有關係,還需專業認定。侵權責任法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顯然,如要求理療店承擔責任,需是該理療店存在未盡安全保障義務之情形,並因該死亡和義務缺失存在關聯,才需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醫療事故,通常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最高人民法院在相關司法解釋中將美容醫療機構或者開設醫療美容科室的醫療機構實施的醫療美容活動也納入醫療損害賠償糾紛的範疇中。

醫療損害賠償糾紛的責任雙方通常是患者或其近親屬與醫院、醫療美容等醫療機構。一般的按摩保健機構能否成為醫療事故的責任主體則需要看其是否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而根據相關規定,養生保健機構不從事中醫診療行為,僅提供按摩等服務並不需要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因此該機構並非醫療機構,在服務過程中發生侵權行為應按照《侵權責任法》中一般侵權的規定進行處理,不適用醫療損害賠償責任。

至於是否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的比例是多少,則需要根據保健機構的侵權行為與消費者的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雙方對於損害發生之間的過錯程度、消費者自身健康狀況等因素綜合考慮,必要時可以向法院申請進行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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