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运管所稽查大队稽查员蒙强波充当恶势力团伙“保护伞”遭降岗

2018年6月至8月期间,蒙强波利用其担任灵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稽查大队稽查员的职务便利,在灵山县佛子、武利、太平、新圩等镇道路执法过程中,为廖某宇、黄某钧等恶势力团伙(另案处理)敲诈勒索煤气瓶运输车车主提供便利和帮助,多次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8500元。蒙强波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执法违法,充当恶势力团伙“保护伞”,社会影响较坏,损害了公职人员形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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