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支书父子仨 家族式恶势力走向灰飞烟灭 眉山市彭山区法院判决一起“家族式”犯罪集团案

四川新闻网眉山5月11日讯(钟成 邱毅 文/图)聚众打架斗殴、强买强卖乌木、敲诈勒索企业、贪污环境治理经费……实施犯罪多起,一伙以村支书父子三人为首,兄弟、侄子、干儿子、朋友为主要参要成员等21名被告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村霸”支书父子仨 家族式恶势力走向灰飞烟灭 眉山市彭山区法院判决一起“家族式”犯罪集团案

昨(10)日,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法院公开宣判这起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曾担任村支书、村主任、电管站站长多重职务的“村霸”被告人任某利,因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贪污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其大儿子被告人任某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小儿子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犯罪集团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七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村霸”支书父子仨 家族式恶势力走向灰飞烟灭 眉山市彭山区法院判决一起“家族式”犯罪集团案

任某利是眉山市洪雅县花溪镇黄龙村人,曾于1994年殴打派出所民警,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长期纠集9个兄弟姐妹,仗势自己蹲过监狱的“威信”,成为当地“村霸”。

据公诉人指控,2001年以来,被告任某利先后担任花溪镇黄龙村村主任、村支书、花溪镇唐坝社区居委会主任、支部书记、红旗电站电管站站长等职务,逐渐扩大了自己“影响力”。其子任某宇、任某两兄弟依托其父亲的影响力,纠集了被告人刘某某、孔某某、陈某、李某某等人,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在花溪镇一带称王称霸,为非作歹、欺压百姓。在民间借贷中充当“地下执法队”寻衅滋事,或者在盗挖乌木业中敲诈勒索,组织参与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治安和经济、生活秩序,给当地群众造成了极大的心理恐慌,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称霸一方的家族式“恶势力”犯罪集团。

“村霸”支书父子仨 家族式恶势力走向灰飞烟灭 眉山市彭山区法院判决一起“家族式”犯罪集团案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被告人中,成员多为亲戚朋友。 任某利则利用“特殊身份”,多次处理违法犯罪的善后事宜,参与其子等人实施的犯罪,并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父子三人和手下的“爪牙”成为名副其实的“村霸”。

彭山区法院经过审理,查明了其犯罪事实。

据当地群众还反映,黄龙村境内有一座桥就是以任某利名字命名的,群众敢怒不敢言。任某利当村书记期间,不按组织程序,想给谁弄低保就给谁弄。任家在黄龙村乃至花溪镇都没有人敢惹,村民尊称任某宇“大少爷”、任某“二少爷”,豢养着手下有六七个人长期在社会上“吃烂钱”,谁敢反映谁就遭到报复。 任家黑白两道都吃得开,有西瓜刀、开山刀、武士刀、防刺服,随时准备寻衅滋事。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任家父子家族式黑恶势力在圣神的法律面前终将走向灰飞烟灭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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