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萬寶馬抵押借了6萬,反被勒索31萬!泉州這個團伙太黑了!

36萬元的寶馬車拿來抵押貸款,只給5.4萬元,還索要15萬元的違約金、拖車費等,最終獲利31萬多元。

近日,這夥曾盤踞在泉州市泉秀街道沉洲花園8號樓25號店面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在豐澤區人民法院過堂,案件將於下週宣判。

36萬寶馬抵押借了6萬,反被勒索31萬!泉州這個團伙太黑了!

以抵押貸款為名 敲詐15人金額過百萬

2017年1月份以來,泉州人楊某利、陳某龍及吳某升(另案處理)先後糾集本市徐某光、鄭某仁、劉某虎、陳某風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租賃沉洲花園8號樓25號店面為場所,以辦理車輛抵押貸款為名實施“套路貸”。

當年6月21日,阿忠(化名)以一輛價值363333元的寶馬小車抵押借款6萬元,實際到賬5.4萬元。借款僅5天,楊某利便指使手下將車開走,後又以阿忠擅自動了GPS構成違約為由,要求其歸還本金並支付違約金、拖車費等共計15萬元。阿忠轉賬3000元后無力再支付,車輛被轉押外地非法牟利,至今下落不明。整個過程,團伙成員勒索合計312333元。

經查,為吸引客戶,楊某利等三人以僅抵押車輛備用鑰匙為名,與被害人簽訂借款合同,同時要求預籤空白的《車輛轉抵押協議書》、《二手車交易協議書》。之後又以要扣除GPS安裝費、中介費等為由,未足額髮放貸款。貸款後數日,團伙成員便根據GPS定位找到抵押車輛,用備用鑰匙將車開走。

不少被害人發現車輛被開走後到店協商,嫌疑人便將事先作假的GPS信號拿出來,謊稱信號異常,並認定被害人違約,要求還清所有本息並支付高額違約金、拖車費等,並自稱社會老大等,以此作為威脅。若被害人未足額支付費用,團伙成員就會將車輛轉押到外地非法牟利。

記者從庭審中瞭解到,在檢方認定的敲詐勒索事實中,共有15名被害人被該惡勢力犯罪集團採用上述手段,敲詐勒索共計人民幣1143010元。有的被害人甚至因想不開而爬上高樓企圖自殺。

可氣的是,同為被害人的21歲黃某祥,在被迫支付3.5萬元贖車費後,竟答應團伙要求,幫忙介紹客戶、協商談判和安裝GPS,參與兩起敲詐勒索,勒索財物共計42300元,最終被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刑事責任。

自導自演搶車劇 黑老大藏槍彈罪加一等

除了利用“套路貸”進行敲詐勒索外,陳某龍、徐某光等人還自導自演搶車鬧劇,先後詐騙4人,詐騙金額共計419181元。

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間,陳某龍冒充中介,謊稱可幫客戶介紹車輛抵押貸款,但需向兩家不同公司分別貸款。被害人信以為真,先後簽訂了兩份抵押借款合同,車輛隨即被以需要安裝GPS為由開走。

隨後,假扮第二家放貸公司的團伙人員謊稱在安裝GPS時,被第一家放貸公司發現車輛二次抵押將車開走,便認定被害人違約,索要違約金等高額費用。而陳某龍在騙得車輛及相關抵押手續後,即將車輛轉押非法牟利。

去年7月到10月,7名被告人分別歸案。去年7月25日,公安人員還在楊某利位於晉江市中威中心城的租房內查獲手槍一支及國產製式六四式手槍彈一發,經鑑定,繳獲的手槍以火藥燃燒為動力發射彈丸,具有致傷性,系槍支。

檢方認為,楊某利等人長期糾集在一起,以威脅手段在一定區域、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應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並應以敲詐勒索罪、詐騙罪等追究刑事責任。其中,楊某利非法持有槍支,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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