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州網民“大眼妹”涉嫌傳播低俗語音信息被警方教育訓誡

近日,欽州市公安局網安支隊接到市委網信辦轉來的網民舉報:在網絡中發現有網民“XX大眼妹”在某手機視頻APP進行直播時涉嫌傳播低俗語音信息,部分直播內容庸俗,語言粗俗,破壞社會風氣。

欽州網民“大眼妹”涉嫌傳播低俗語音信息被警方教育訓誡

隨後民警在調查中發現擁有3.6萬粉絲量的欽南區網民鍾某某在某手機視頻直播平臺註冊了賬號“XX大眼妹”,在該平臺的部分直播、短視頻中,充斥低俗、不健康語音信息,吸引了部分網民關注,違背了社會道德和主流價值觀,汙染網絡空間。

5月8日,欽南網安部門聯合轄區派出所將涉嫌傳播低俗信息的網民鍾某某依法傳喚至派出所進行調查。鍾某某承認其在部分直播中出於所謂“活躍直播間氣氛”的目的,多次傳播了低俗語音信息。民警對鍾某某進行了教育訓誡,並對其解讀了相關法律法規。鍾某某認識到了自己網絡直播中傳播低俗語音信息的危害,簽訂了《保證書》,並表示今後將遵守法律法規,堅持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摒棄低俗語言和行為,維護良好網絡生態。

欽州網民“大眼妹”涉嫌傳播低俗語音信息被警方教育訓誡

網警提醒,網上並非不法之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十二條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絡安全,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構成違法的將予以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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