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砖厂挑智障人士为其“免费”搬砖 大部分人劳动超过一年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甘凌菲强迫智力障碍者搬砖,不发工资并且不同程度限制外出自由……近日,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已批准逮捕了四名犯罪嫌疑人,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警方将尽可能联系15名受害者家属,送他们送回家。

2014年,犯罪嫌疑人牟某某及其妻子接手了空港大板桥的一处砖厂,在砖厂内工作的还有其弟弟、堂弟等人。砖厂分工明确,牟某某及沐某某负责寻找砖厂劳工,牟某某妻子负责砖厂内工人食宿和管理。

因为招工难,又想节约开支,牟某某及沐某某想到了一条“生财之路”,寻找智力障碍者来为砖厂当免费劳动力,于是两人专门瞅准那些身份信息不明确的智障人士,在路上遇到便上前询问对方“想不想去工作”的问题,然后一步步诱导受害者去砖厂工作。直到今年3月,知情人士向公安机关举报,该砖厂的违法行为才浮出水面。

“我们从早晨7、8点开始工作,直到下午6点,深夜也会被叫醒去工作,有时候只能睡1、2个小时”,被骗去的15名受害者中有13人都被确定为不同程度的智障人士,年龄从20多岁到50多岁不等。对于13名智障人士,砖厂基本不发工资并且不同程度地限制了他们的外出自由,而对其他2名智力正常者,砖厂会按时发放工资,也不限制他们的自由。

因为智力障碍再加上怕被砖厂暴力对待,其中一部分受害者曾经想过离开砖厂,但都被抓了回来。据介绍,他们当中大部分已经在这家砖厂当“免费劳动力”超过一年。“想回家,很想回家”“怕被老板打”“老板说我们没有身份信息,走了会被抓起来”……在检察官提讯过程中受害人这样表述了他们在砖厂的经历。

目前官渡区检察院已批准逮捕了四名犯罪嫌疑人,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检察官提醒,一旦遇到自身权益被侵害的情况,一定要学会及时向司法机关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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