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晚,張丹峰發文稱:經紀人畢瀅引咎辭職。
措辭很有意思。
“引咎”辭職,引的是什麼“咎”呢?
既然是清白的,那自然無“咎”可引。
當然,我們無非都是看客,自然不知道事實究竟是怎麼樣的。
但是,不影響我們推測啊。
洪欣刪帖、洪欣兒子刪帖、和經紀人家居服共處一室、各種親密照、畢瀅小號的各種明顯的簡直不能更明顯的發文……
從事發到現在,宣佈畢瀅辭職,是張丹峰就此事做的第一個回應。
相信,背後一定凝結了公關團隊大量的工作。
這是一次緊迫的危機公關,操作不好,藝人人設崩塌,從此江湖再也不見。
也凝結了張丹峰和妻子洪欣之間無數次的溝通。
洪欣至今沒有任何回應。
這條微博的發出,讓我們可以大膽推測,洪欣這次應該是“顧全大局”,原諒了張丹峰。
同樣這波操作的,還有鄭秀文。
許志安出軌,鄭秀文沉默幾天後,發文表示原諒。
在剛剛過去的勞動節,鄭秀文發健身照片,並配文:迴歸正確的軌道。
看來這事(至少表面上看上去)已經翻篇。
原諒另一半出軌的,還有馬伊琍。
2013年,在馬伊琍懷二胎時,文章和姚笛被拍到在深圳蛇口的街頭旁若無人地纏綿擁抱。
文章出軌坐實。
像極了許志安和鄭秀文。
同樣的,文章髮長文誠摯地承認錯誤並道歉,稱自己咎由自取。
隨後,馬伊琍發文:“戀愛雖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選擇原諒了文章。
原諒或者不原諒,是個人的選擇,外人無權干預。
婚姻並非戀愛。
戀愛是兩個人的感情,關鍵是兩個人很“愛”就足夠了。
而婚姻不是。
婚姻是兩個家庭的結合。
結合後,又產生一個新的家庭,這個家庭裡不僅有兩個相愛的成年人,還可能會有孩子,成為一個完整的新家庭。
這要複雜的多。
婚姻中的兩個人,因為愛而結合,結合後,就遠遠不止“愛”這一種單一成分。
感情當然仍然很重要。
一方出軌,感情破裂,你可以選擇結束婚姻。
但是,一旦破裂,破碎的是三個家庭。
不具備處理現實生活的能力,我勸你不要進入婚姻。
縱然,婚姻有諸多的現實和不得已。
可是,一方出軌,對家庭、對另一半,仍然是一個非常大的傷害。
如果問進入婚姻和未進入婚姻的人同一個問題:如果另一半出軌了,你會原諒嗎?
未進入婚姻的人,一般會無比堅定毫不遲疑地跟你說:絕不接受,出軌就離婚!
而進入婚姻的人,則就沒有那麼堅定,他們會顧慮很多。
顧慮的這很多的因素裡,可能“愛情”是最不值得一提的因素。
尊嚴、臉面、輿論壓力、孩子、經濟來源、父母能不能接受這麼大的打擊、自己帶著孩子能不能過……
所有這些因素,都能排在“愛情”的前面。
一方出軌,對於另一方來說,更多的是“羞辱”和“背叛”,而不是愛情本身。
如果單身的朋友還憧憬著,到時候一定是因為對方“移情別戀”而悲痛欲絕,那你就多慮了。
你大概顧不上這些了。
所以,是否會選擇原諒,就不難理解,這不是一道“感情題”,這是一道“現實題”。
選擇原諒的人中,不排除一種心態是“看透了”。
看得有多“透”?
我的一位朋友,女性,和老公大學同學。
婚後五年,發現老公出軌,一度那是悲痛欲絕。
但是,這個病很快就治好了,因為,她自己後來也出軌。
你玩你的,我玩我的。
大家都心照不宣地維持著一種默契:只要不引火燒身,不拆散家庭,在可掌控的範圍內出個小軌,翻不了車就行。
夫妻變室友,搭夥過日子。
這多難受,離了再找一個不得了?
“再找一個,也就這樣。大學同學還搞不定呢,誰能保證再找一個能行?”
另一種是沒有離的能力,不得已,就這麼湊活著過吧。
離婚,需要底氣。
經濟問題首當其衝。
我的一位來訪者,和老公的離婚醞釀了半年。
我問她,你最捨不得的是什麼?
“錢”。
這太正常了。
很多女性,結婚後,尤其是有了孩子之後,注意力轉向家庭和孩子。
要麼乾脆辭職當全職主婦;要麼工作上不那麼努力了,就隨便上著一個班。
從現實到心理上,都非常依賴老公,這個時候說離婚,談何容易。
我身邊也有堅決離婚的朋友:
常年不工作、不跟外界接觸,精神世界非常空虛;
年過40,常年不工作,再想工作也沒有人要;
想精彩地開展一下感情生活吧,發現電視劇裡、言情小書裡的情節都是騙人的,並沒有人對她“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守著離婚分到的大房子,也並不能緩解人生的焦慮。
像楊冪那樣的,愛的時候說嫁就嫁;
不愛了,說離就離的,除了人格上的獨立之外,經濟上的底氣必不可少。
楊冪一向是一個有底氣的人。
尚未離婚時,一次在《金星秀》中,金星問她,你給父母買房子,你會和劉愷威商量嗎?
楊冪直接說:不會的,因為我買得起。
當然,現實因素中,除了經濟,還有孩子。
馬伊琍曾經說,她選擇原諒文章,就是在想,怎麼樣對孩子是最好的。
當然,每個人所認為對孩子好的方式不盡相同。
最後,也不排除真愛,像許志安之於鄭秀文。
但是,不是我喪,我真的覺得,出軌,只是0和∞的關係。
我相信“真愛”是存在的,只不過,在我看來,這所謂的“真愛”,不過是一種“病”。
只不過是我們把自己理想中完美愛人的形象投射到對方身上。
你不是愛對方,你是愛你心目中對方的樣子。
對方是誰,對方就是一個可以出軌的人,請問你的真愛也包括出軌這一項嗎?
你選擇性地認為,這是一次意外,汙點擦去,當沒發生過。
然後,就是一些心理慣性罷了。
其實,在張丹峰和畢瀅這件事上,畢瀅真的是得不償失:
先是做別人小三,背上個千夫所指的罵名;
然後又是愛而不得,痛苦到不得不上升到哲學高度質問人生;
旋即又被愛人犧牲掉——“被”引咎辭職;
失去愛人的同時、損失了金錢還有事業;
最痛苦的是,一切信以為真、要死要活的感情頂個屁用,最後還不是被夫妻倆(不管出於什麼原因)聯手給擺了一道?
找個心理醫生吧,把這個病徹底治一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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