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考試就能辦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廣東三名男子因辦假證被判刑

新快報訊 記者何生廷報道 對外宣稱不需要參加考試,即可辦理從業資格證,並收取了每個證1200—2500元的辦證費用。黎某、吳某、賴某等三人很快被公安機關抓獲,經核實其辦理的證件均為假證。

記者瞭解到,三名被告人的最高學歷為初中文化,2019年2月1日,封開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公訴機關指控:2014年6月到2017年5月期間,被告人賴某對外宣稱不需要參加相應的考試即可辦理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並收取了孔某、莫某、溫某等人每個證1200至2500元的辦證費用。

賴某前後共為100多人辦理了《從業資格證》。經公安機關核實,被告人賴某所辦理的《從業資格證》均是假證。

對於公訴機關的指控,黎某辯稱:吳某通過他只辦理過4個從業資格證,數量並沒有起訴書指控的那麼多,他與吳某的轉賬記錄主要是駕校的刷卡機、證件年審等業務往來費用,並非全部是辦理從業資格證的費用。

黎某在1月9日供述時表示,2016—2017年期間,吳某在微信上陸續發過一些辦理從業證的身份證照片、駕駛證照片、辦證人相片等幾十個辦證人資料給他,叫他幫忙辦理從業證,但沒有給錢,因此沒有辦理。“吳某在微信上轉賬給我的錢,是他叫我幫辦理20份電工證的培訓費,大概4萬元。”

對於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三名被告對本案的定性均沒有提出異議。黎某辯護人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辦理100多人證件證據不足。本案只有23名買證人能查證屬實,涉案買賣的證件只有23個。被告人黎某認可的辦證數量有4個,其中3個已退款,因此應認定其實際辦證數量為1個;此外黎某歸案後如實供述其罪行,是初犯,並不知所代辦的證件是偽造,沒有從中獲利,沒有造成嚴重後果,請求法院對其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

封開縣法院認為,被告人黎某、吳某、賴某非法買賣偽造的國家機關證件,其行為已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應依法追究其三人的刑事責任。

被告人吳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賴某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退了部分款項給辦證人,獲得部分辦證人諒解,對其酌情從輕處罰。

為此,廣東省肇慶市封開縣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判處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判處吳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1.5萬元;判處賴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1萬元(已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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