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源:通報4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案例

涟源: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近期,漣源市紀委市監委通報了4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案例。

1.安平鎮界排坳村黨支部書記吳建冬,村支委委員易細初不作為、緩作為問題。2018年上半年,吳建冬、易細初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認識不到位,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上級工作安排部署打折扣,工作流於形式,以致該村多項工作嚴重滯後。2018年12月,吳建冬、易細初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三甲鄉安監站駐雷家衝煤礦值班工作人員劉瑜黎慵懶怠政問題。劉瑜黎2018年9月兩次擅自離崗;2018年11月6日未按規定查看煤礦監控室、絞車房及礦燈記錄情況,且擅自提前下班,以致未發現該礦有人違規下井作業問題。2019年2月,劉瑜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漣源市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楊儀凡利用職權索拿卡要問題。2013年11月,楊儀凡以落實群眾執行款項為條件,索要群眾辦事經費1.47萬元,用於支付辦案過程中的差旅費。2018年11月,楊儀凡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4.漣源市石馬山鎮國土資源所副所長劉志輝工作作風不實、虛報工作情況問題。

2015年,原群英村村民易某連少批多佔進行建房,石馬山國土資源所雖然進行了制止,但沒有將易某連家的違建磚牆全部拆除到位,也沒有督促其按要求將老房進行拆除,將違建土地恢復耕作條件。2018年劉志輝在未到現場調查核實的情況下,向上級領導虛報易某連於2015年5月拆除了違建磚牆,恢復了耕作的情況。2019年1月,劉志輝受到行政警告處分。(漣源市紀委監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