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縣啟動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

舒城縣啟動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


為了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制度對於保障司法民主,促進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的相關規定,4月8日,舒城縣司法局、縣人民法院、縣公安局對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進行公告,該縣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正式啟動。

公告要求在5月7日前,經常居住地為舒城縣、年滿二十八週歲以上符合選任條件的公民可以以個人申請或組織推薦的形式到縣司法局辦公室報名候選。公告期結束後,縣司法局將會同縣法院、縣公安局對隨機抽選、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從通過資格審查並同意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民培審員候選人名單中,隨機抽選產生人民陪審員擬任人選。並向社會公示,經公示後確定的人民陪審員報任人選,由縣人民法院提請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任期5年,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通過後,人民陪審員公開舉行就職宣誓。根據我縣人民陪審員任命現狀,本次共選任人民陪審員4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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