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羅:法官對症下藥 庭前化解糾紛

湖南法院網訊 5月9日上午,汨羅法院法官通過庭前調解,成功調解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受到雙方當事人的一致好評。

2015年,李某向湛某借款47750元,約定利息按月利率一分五計算。李某在償還19200元后,經湛某多次催討,未能償還剩餘欠款。湛某遂訴至法院。

案件開庭前,承辦法官瞭解到,被告李某承認欠款事實,也有意願還款,雙方的矛盾並不激烈,只要找出案件癥結,促成調解是很有可能的。原告到庭後,通過與雙方溝通交流,法官得知雙方對於具體欠款數額意見不一致,且被告因為資金週轉困難,時間上無法滿足原告要求。就在雙方因還款事項爭得面紅耳赤時,承辦法官當即提出進行賬目清算,當面將雙方之間的借貸經濟往來明細一筆筆問清確認列明,並計算好本金和利息。

在雙方對欠款數額無異議後,法官便開始背對背地調解,一邊跟被告李某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原告願意調解放棄後期利息,已經讓了很大一步,希望你也能積極點,爭取早日還款”;後又跟原告湛某講,“你起訴目的無非是早點讓李某履行支付義務,他現在對款項支付無異議,只是資金週轉確實有點困難,如果能相互理解下,多緩他幾日,既保障了你的權利,也不至於傷了雙方和氣”。

經過承辦法官的耐心工作,湛某同意延長李某的付款期限,雙方約定兩年內分六期還款,並當場簽訂了調解協議。事後,雙方握手言和,滿意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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