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抬抬腿”就到了,两伐木工一个醉驾一个酒驾

扬子晚报网5月9日讯(通讯员 王敢 明宝 记者 陈咏)蒋某(男,47岁,安徽灵璧人)和马某(男,48岁,江苏睢宁县人),暂住高邮送桥镇,两人均为伐木工。7日中午,两人在送桥镇伐木时,因上午伐木任务完成,下午没事,就召集一帮朋友到饭店小聚。聚餐后,两人侥幸地认为暂住地离饭店不远,酒后驾驶各自的车辆,先后行驶不到一里路,就被警察查了个正着。

7日下午,蒋某、马某分别驾驶三轮汽车和三轮变型拖拉机回暂住地。正在路上执勤的高邮交警大队车逻中队民警发现前方驶来的两车有点异常,行驶途中摇摇晃晃,便示意两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果然不出民警所料,两人下车时,民警就闻到了他们身上有酒味,现场用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蒋某涉嫌醉酒驾驶,马某涉嫌饮酒驾驶。民警将蒋某带到医院,抽取血样送检。

为及时固定两人一起饮酒的证据链,两人被带至公安机关进行隔离询问。蒋某、马某供述,当天两人在送桥放树,放完树后下午不干活了,就在送桥一饭店和几个干活的工友吃饭。吃饭时,两人一时高兴都喝了酒,蒋某喝了二两多白酒,后又喝两瓶啤酒;马某喝了一点白酒,又喝了一瓶啤酒。酒后,他们各自开车回家,行驶不久就被民警查获。

警方提醒,该案中的蒋某和马某,一个涉嫌醉驾,一个涉嫌酒驾,两人为何要饮酒后驾驶,主要原因还是心存侥幸,错误地认为暂住地离饭店不远,“抬抬腿”就到了,不会有事。警方表示,如蒋某醉驾,可能会丢饭碗;而马某的驾照也会被吊销六个月,被罚一千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