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富国际严正声明:不服富邑,对轰行业媒体!

奔富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奔富酒园”葡萄酒,在被法院判决一审败诉,赔偿富邑集团经济损失140万元后,却连发两屏。

在阐明此次败诉不是因为商标使用权等问题,并继续进行二审上诉的同时,也向报道“奔富酒园”败诉的媒体递交了律师函。

2019年4月15日,就澳洲富邑集团(TWE)诉东方明日和奔富国际关于“奔富酒园”葡萄酒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一案,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在宣传其“奔富酒园”葡萄酒时使用“澳大利亚最著名最大的葡萄酒园”、“澳大利亚红酒的象征”等行为构成虚假宣传。

判令被告停止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支持TWE主张的经济损失140万元,支持60万元合理支出,并判令被告在《中国葡萄酒》杂志及被告微信公众号“奔富酒园”上发布声明,以消除对TWE造成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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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包括《酒业家》、中国葡萄酒协会联盟副主席席康在内的多个行业媒体及个人就此事发表了不利于奔富国际的看法,因此被奔富国际送上了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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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富国际委托律师事务所致《酒业家》正式的律师函

富邑集团一审胜诉≠告赢

在4月30日当天,奔富国际还公开发表了一则声明,其中特别解释到,此次因“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而一审败诉的案件中,并不涉及“奔富酒园”及“奔富”等商标的使用权和专用权的争端。

并且奔富国际在一审宣判后已经向二审法院提交上诉。

对于在公开平台发表类似“富邑胜诉”、“奔富酒园败诉”等表述的媒体及个人奔富国际也提出了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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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邑集团起诉奔富国际行为属于民事诉讼,就我国民诉法的规定来看,奔富国际在一审判决后立即提交二审上诉,这期间因为一审判决未生效,所以无需执行一审判决。

也就是说,富邑集团在中国市场的维权路上,好不容易迈出的这一步也被挡了回去,富邑与奔富国际的这一场‘恩怨情仇’,远不到落幕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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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下发时,富邑集团发表的庆祝公告

富邑集团的维权路还能怎么走?

奔富酒庄(Penfolds Winery),成立于1845年,隶属于澳洲葡萄酒巨头富邑集团(Treasury Wine Estates,简称TWE)。“奔富”二字,自从奔富前总代理公司ASC精品酒业将Penfolds的中文背标翻译为“奔富”以来,富邑就一直沿用这个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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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作为澳洲葡萄酒的代表,在中国市场上声名大噪的“奔富”却常年深陷于“山寨商标”、“山寨酒”、“商标争夺战”中。

早在2012年,富邑集团就为“奔富”中国地区的商标先后提交了商标撤销以及商标无效申请,提告了“奔富”商标注册人恶意注册商标,并未能把商标用于葡萄酒相关业务。

2016年12月1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确认了一位中国籍人士李琛于2009年注册“奔富”商标,因其未能有效证明将商标应用于葡萄酒相关业务的真实性,而被撤消,从而使富邑集团可主张并在中国地区使用“奔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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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琛注册的奔富商标

此次与富邑集团对簿公堂并一审败诉的“奔富酒园”(RUSH RICH)可谓这场商标争夺风波中,“影响力”较大、发声较多的一家公司。

2018年2月,富邑集团曾发布官方声明,对旗下品牌Penfolds的仿冒生产商采取法律行动。富邑已向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提起法律诉讼,起诉仿冒TWE品牌的葡萄酒公司RUSH RICH,控诉其在澳大利亚所实施的针对TWE标志性品牌Penfolds的一系列侵权行为,包括其误导性使用“奔富”商标(Penfolds品牌的中文译名)。

奔富国际严正声明:不服富邑,对轰行业媒体!

直到这次针对“奔富国际”的一审胜诉,富邑集团的漫漫维权路本以为已经见到曙光,几家行业媒体及中国葡萄酒协会联盟副主席席康才对于行业市场规范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不料却再一次被“打不倒”的奔富国际抓住,拖向又一个经济战场。奔富国际的商业经营因此产生了“不良影响”,可以靠律师函与上诉解决;不知道富邑集团的商业维权路又会走向哪个方向呢?

随着澳洲葡萄酒在中国市场的日益壮大,与“奔富”对于中国消费者的强大吸引力驱使。或许这个又大又甜的瓜,我们还要很久才能吃完。

这一场“商标大战”,你站“富邑”还是“奔富国际”呢?快来留言一起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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