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富國際嚴正聲明:不服富邑,對轟行業媒體!

奔富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的“奔富酒園”葡萄酒,在被法院判決一審敗訴,賠償富邑集團經濟損失140萬元後,卻連發兩屏。

在闡明此次敗訴不是因為商標使用權等問題,並繼續進行二審上訴的同時,也向報道“奔富酒園”敗訴的媒體遞交了律師函。

2019年4月15日,就澳洲富邑集團(TWE)訴東方明日和奔富國際關於“奔富酒園”葡萄酒的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一案,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一審法院”)進行了公開宣判。

一審法院認定被告在宣傳其“奔富酒園”葡萄酒時使用“澳大利亞最著名最大的葡萄酒園”、“澳大利亞紅酒的象徵”等行為構成虛假宣傳。

判令被告停止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支持TWE主張的經濟損失140萬元,支持60萬元合理支出,並判令被告在《中國葡萄酒》雜誌及被告微信公眾號“奔富酒園”上發佈聲明,以消除對TWE造成的不良影響。

奔富國際嚴正聲明:不服富邑,對轟行業媒體!

此後,包括《酒業家》、中國葡萄酒協會聯盟副主席席康在內的多個行業媒體及個人就此事發表了不利於奔富國際的看法,因此被奔富國際送上了律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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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富國際委託律師事務所致《酒業家》正式的律師函

富邑集團一審勝訴≠告贏

在4月30日當天,奔富國際還公開發表了一則聲明,其中特別解釋到,此次因“不正當競爭糾紛案”而一審敗訴的案件中,並不涉及“奔富酒園”及“奔富”等商標的使用權和專用權的爭端。

並且奔富國際在一審宣判後已經向二審法院提交上訴。

對於在公開平臺發表類似“富邑勝訴”、“奔富酒園敗訴”等表述的媒體及個人奔富國際也提出了警告。

奔富國際嚴正聲明:不服富邑,對轟行業媒體!

奔富國際嚴正聲明:不服富邑,對轟行業媒體!

富邑集團起訴奔富國際行為屬於民事訴訟,就我國民訴法的規定來看,奔富國際在一審判決後立即提交二審上訴,這期間因為一審判決未生效,所以無需執行一審判決。

也就是說,富邑集團在中國市場的維權路上,好不容易邁出的這一步也被擋了回去,富邑與奔富國際的這一場‘恩怨情仇’,遠不到落幕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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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決下發時,富邑集團發表的慶祝公告

富邑集團的維權路還能怎麼走?

奔富酒莊(Penfolds Winery),成立於1845年,隸屬於澳洲葡萄酒巨頭富邑集團(Treasury Wine Estates,簡稱TWE)。“奔富”二字,自從奔富前總代理公司ASC精品酒業將Penfolds的中文背標翻譯為“奔富”以來,富邑就一直沿用這個譯名。

奔富國際嚴正聲明:不服富邑,對轟行業媒體!

但作為澳洲葡萄酒的代表,在中國市場上聲名大噪的“奔富”卻常年深陷於“山寨商標”、“山寨酒”、“商標爭奪戰”中。

早在2012年,富邑集團就為“奔富”中國地區的商標先後提交了商標撤銷以及商標無效申請,提告了“奔富”商標註冊人惡意註冊商標,並未能把商標用於葡萄酒相關業務。

2016年12月15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終審判決確認了一位中國籍人士李琛於2009年註冊“奔富”商標,因其未能有效證明將商標應用於葡萄酒相關業務的真實性,而被撤消,從而使富邑集團可主張並在中國地區使用“奔富”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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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琛註冊的奔富商標

此次與富邑集團對簿公堂並一審敗訴的“奔富酒園”(RUSH RICH)可謂這場商標爭奪風波中,“影響力”較大、發聲較多的一家公司。

2018年2月,富邑集團曾發佈官方聲明,對旗下品牌Penfolds的仿冒生產商採取法律行動。富邑已向澳大利亞聯邦法院提起法律訴訟,起訴仿冒TWE品牌的葡萄酒公司RUSH RICH,控訴其在澳大利亞所實施的針對TWE標誌性品牌Penfolds的一系列侵權行為,包括其誤導性使用“奔富”商標(Penfolds品牌的中文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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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這次針對“奔富國際”的一審勝訴,富邑集團的漫漫維權路本以為已經見到曙光,幾家行業媒體及中國葡萄酒協會聯盟副主席席康才對於行業市場規範發表了自己的見解。

不料卻再一次被“打不倒”的奔富國際抓住,拖向又一個經濟戰場。奔富國際的商業經營因此產生了“不良影響”,可以靠律師函與上訴解決;不知道富邑集團的商業維權路又會走向哪個方向呢?

隨著澳洲葡萄酒在中國市場的日益壯大,與“奔富”對於中國消費者的強大吸引力驅使。或許這個又大又甜的瓜,我們還要很久才能吃完。

這一場“商標大戰”,你站“富邑”還是“奔富國際”呢?快來留言一起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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