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某等涉嫌诈骗罪(套路贷)涉恶案件今日开庭

【扫黑除恶】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某等涉嫌诈骗罪(套路贷)涉恶案件今日开庭

【扫黑除恶】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某等涉嫌诈骗罪(套路贷)涉恶案件今日开庭
【扫黑除恶】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某等涉嫌诈骗罪(套路贷)涉恶案件今日开庭

由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某等涉嫌诈骗罪(套路贷)涉恶案件,萧县人民法院于今日开庭审理,萧县检察院指派田明星、刘媛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萧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经验参与了案件旁听。

庭审现场被告辩护人

【扫黑除恶】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某等涉嫌诈骗罪(套路贷)涉恶案件今日开庭
【扫黑除恶】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某等涉嫌诈骗罪(套路贷)涉恶案件今日开庭

萧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经验带领部分干警到庭审现场旁听

人物

【扫黑除恶】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某等涉嫌诈骗罪(套路贷)涉恶案件今日开庭

关系

谢某某 张某某

共同成立某某金融工作室

负责全面工作

肖某某

工作室财务人员

负责放款、收款

赵某某

工作室催收人员

贺某某

工作室审核人员

审核客户资料、决定放款

郑某某

业务员

屈某某

业务员

叶某某

业务员

郭某某

业务员

陈某某

业务员

检察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张某某为某某金融工作室老板,负责该工作室全面工作;犯罪嫌疑人肖某某为该工作室财务人员,负责放款、收款;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为该工作室催收人员;犯罪嫌疑人贺某某为该工作室审核人员,负责审核客户资料、决定放款;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屈某某、叶某某、郭某某、陈某某均为该工作室业务员。某某金融工作室长期在微信及支付宝上向在校大学生放款,将每周百分之三十左右的高额利息先行从放款中扣除,并要求借款人签订高额借款合同,在借款人无法偿还欠款时,要求借款人以每周百分之三十左右的金额将借款续期,或向借款人推荐其他放款人,要求借款人向其他放款人借款来还款,致使借款人债务不断增高;或以对借款人进行电话、短信轰炸、发送侮辱性短信等方式威胁借款人,使借款人产生畏惧心理,不得不偿还高额借款及手续费、续期等费用。该工作室组织分工明确,已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半年时间内总共向全国31个省、市的年轻人和在校大学生60余人放款,共计骗取他人钱财62248元,另有 6200元未得逞,该工作室并以短信轰炸及打电话催讨等方式非法向其中十三个借款人催收。

萧县人民法院将择日宣判

【扫黑除恶】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某等涉嫌诈骗罪(套路贷)涉恶案件今日开庭

宿州检察新媒体出品

审 核 | 黄春雷

来 源 | 萧县检察

编 辑 | 赵玉红 任 晨

【扫黑除恶】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某等涉嫌诈骗罪(套路贷)涉恶案件今日开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