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发布旅游“红黑榜”,通报3起涉旅典型案件

5月7日上午,丽江市旅游市场整治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第二十五期旅游“红黑榜”,通报三起涉旅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丽江发布旅游“红黑榜”,通报3起涉旅典型案件


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佳琼代表丽江市旅游市场整治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相关情况。

丽江发布旅游“红黑榜”,通报3起涉旅典型案件


在第25期旅游“红黑榜”中,一名公交车司机和两名导游上了“红榜”,两家旅行社上“黑榜”。

公交车司机驾驶员李友尘将游客许连福5月1日乘坐8路公交时遗忘在公交车上的手机遗归还了失主。导游林思颖4月21日在接待马来西亚旅游团队丽江段行程中,注意自身形象,热情讲解,贴心服务,赢得外籍游客的认可和称赞。导游和宏桥4月11日在接待游客孙志山一行时文明服务、热情待客,无微不至,真实体现了导游优质服务及应有的素质,深深感动了团队游客,得到游客一致好评。上述公交车司机和导游上了“红榜”。

丽江晟通旅行社因为未按旅游合同约定安排游客行程,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受到处罚而上了“黑榜”;丽江鹏江旅行社使用无证人员为团队服务,违反了《旅游法》第三十七、三十八及第四十条的规定受到处罚也上了“黑榜”。


丽江发布旅游“红黑榜”,通报3起涉旅典型案件


据通报,根据丽江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部署,丽江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涉旅社会商品零售业的整治,整治期间经市文化和旅游局蹲点、巡查,查到屋珍工艺品店、春秋草堂、招金银楼珠宝城三家企业仍然违反省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接待旅游团队,三个涉旅案件具体查处情况如下:


丽江发布旅游“红黑榜”,通报3起涉旅典型案件


案件一:云南同路国际旅行社与屋珍工艺品店串通安排团队进店购物案。4月2日7:00时左右,市旅游稽查支队在市场检查中,查到云南同路国际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人员熊某(电子导游证号:CZX7**4Y)、严大某(电子导游证号:QAD49*1D),安排团队前往位于大研花巷的屋珍工艺品店参观、购物。云南同路国际旅行社及导游的行为违反《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已对旅行社、带团导游及有关责任人立案查处。目前依照执法程序办理中。

案件二:丽江江威旅行社安排团队进入春秋草堂购物案。3月23日,丽江市旅游稽查支队在市场执法检查中,查到丽江江威旅行社委派的导游李某鹏(电子导游证号码:RKA8**4F)、王某晓(电子导游证号码:IEP44**7Z)、浦某江(导游证号码:ECV5**0F)随团队进入丽江束河古镇春秋草堂购买翡翠。丽江江威旅行社及导游李某鹏、王某晓、浦某江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及《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已对旅行社、带团导游及有关责任人立案查处。目前依照执法程序办理中。

案件三:丽江易游旅行社安排团队进店购物案。4月13日7:30时左右市旅游稽查支队在市场检查中,查到丽江易游旅行社委派的导游和某慧(电子导游证号:VUH8**8X)、胡某花(电子导游证号:QFQ6**32K)变更行程,安排团队前往招金银楼珠宝城参观购物,丽江易游旅行社及导游和某慧、胡某花的行为违反《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已对旅行社、带团导游及有关责任人立案查处。目前依照执法程序办理中。

据悉,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职能权限,已将涉事的屋珍工艺品店、春秋草堂、招金银楼珠宝城转市场监管部门做进一步的查处。

丽江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通过严管商品零售店、斩断灰色利益链,严管旅行社、遏制不合理低价游,严管导游人员、杜绝强迫消费,提升管理服务能力,改革旅游行业协会、提升行业自律水平,实施综合监管考核、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等强有力举措, 有效遏制旅游市场的乱象, 不断提升来丽游客的满意度,树立良好的丽江旅游形象。

采写:丽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和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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