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兩縣環保分局6名幹部因對工作敷衍應付,照搬照抄上級環保整改工作方案問題受處分

廊坊市永清縣、固安縣環保分局照搬照抄上級環保整改工作方案問題。

2018年5月,中央環保督察組開展反饋問題整改“回頭看”期間,發現永清縣、固安縣環保分局制定的《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問題整改方案》直接套用市級方案,在轄區沒有鋼鐵企業的情況下,仍然提出化解鋼鐵過剩產能要求。永清縣環保分局副主任科員王慶田時任固安縣環保分局環境管理股負責人谷愛軍作為方案起草人,對工作敷衍應付,照搬照抄,分別受到黨內警告、政務警告處分。時任永清縣環保分局副局長翟華龍固安縣環保分局副局長馮悅審核把關不嚴,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分別被誡勉談話。永清縣環保分局黨組書記、局長鬍浩固安縣環保分局黨組書記、局長杜亞濤,分別被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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