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環保“領跑者”企業重汙染天氣期間可不列入停限產清單

河北省環保廳等聯合印發《河北省推行企業環保“領跑者”制度實施方案》,方案提出,第一批徵集行業為水泥、鋼鐵、玻璃、焦化、垃圾發電、碳素生產及供熱發電行業企業,首先遴選各行業3至5個符合規則和標準的企業入圍環保“領跑者”。通過實施差別化環境政策,加快重點行業綠色轉型和高質量發展。對於取得環保“領跑者”稱號的企業,在重汙染天氣應急管理期間,在確保符合環境管理要求和達標排放的前提下,可不列入停限產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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